五、职工多次发生工伤,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怎样确定?
多次发生工伤的职工,按照相应的伤残等级分别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最高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等按月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期间多次发生工伤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按照其在该单位发生工伤的最高伤残等级,计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六、工伤保险待遇中“本人工资”如何计算?
以职工本人工资为计发基数的工伤保险待遇,本人工资为工伤职工发生工伤(含下落不明)前12个月,在该用人单位的平均月缴费工资;缴费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缴费月数计算。
工伤职工因组织调动等原因在不同用人单位之间流动的,工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可以连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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