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生育保险新规明年元旦起执行
职工怀孕了要报销才想起参保,今后一些单位的做法将行不通了。据获悉,合肥市人社局发出通知,参照南京、杭州、芜湖、马鞍山等地的做法,结合本市实际,自2023年1月1日起,职工在生育保险待遇享受期(产前6个月至生育津贴享受期满截止日)内参保的,职工应享受的生育保险各项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生育保险基金不再支付。
同时,在生育保险待遇享受期内中断缴费的,自中断缴费之日起不再享受生育保险各项待遇。中断缴费后补缴的,补缴期发生的职工生育费用也由用人单位比照合肥市生育保险政策承担。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生育保险费用由单位缴纳,个人不交费。
以上是合肥生育保险新规2023执行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想了解社保相关知识 ,请持续关注中国社保网。
“合肥生育保险新规2023执行”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zhishi/311461.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河北沧州两百多万人的社保信息被泄漏了;陕西全省农村农民的卫生参保信息一个高危漏洞就给泄漏了;山东600万儿童,1200万家长的信息被泄漏;河北计生委涉及7000万医保信息...[查看全文]
目前,我市市民陆续取得新一代社保卡,新一代社保卡实现了医疗、工伤、生育费用的即时结算,同时也加载了现金存取、刷卡消费等多项金融服务功能。但是许多市民对新一代社保...[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