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去世后,可由其亲属或单位到就近的区县医保事务中心办理个人帐户资金清算手续。市直属单位的参保人员到市医保事务中心办理清算手续。办理清算手续时,需携带去世参保人员的(有效证件)、《社会保障卡》或《医保卡》、户籍注销证明及复印件或死亡证明及复印件以及代办人身份证。个人帐户资金清算后,市、区县医保中心应当将清算资金和打印的《个人医疗帐户资金清算表》交给办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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