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咨询:我的小孩(2岁1个月)因多形性红斑、疱疹性咽峡炎、感染后肌炎,于2015年6月5号在同济医院儿童肾病免疫心脏科住院治疗,于2015年6月14日治愈出院,共花费1万余元。他的户口与我和我老婆都在一起,均落户在武昌区和平大道铁机路橡树湾小区,他参加了居民医保,有社会保障卡(武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请问:他这笔费用能否报销及报销比例是多少?若能报销,报销流程是怎样的?
官方回复:目前现金报销有以下两种情况:1.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如因定点医疗机构技术和设备所限不能诊治或因病情确需转到非定点医疗机构,由医院医保办通过医保系统向医保中心进行网上申报,医保中心在2个工作日内回复。2.参保人员因病情危重,如急性心梗、脑梗、脑出血、急性外伤、急性中毒、急腹症等紧急抢救病症在非定点医院(含异地医院)住院的,在住院治疗后5个工作日内到武汉市医保中心2楼服务窗口申报。如有疑问可致电咨询武汉市医疗保险中心:5959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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