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试试办理异地就医费用报销的办法,因为它有一种情况是:“参保人长期在国内异地工作、定居,在当地患病住院的,须办理选择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登记备案手续。”
办理程序:
1、领取并填写《 XX市基本
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选择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登记表》(一式三份),异地就医费用报销;
2、到所选医院加盖公章;
3、到居住地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4、到参保人所属单位审核盖章;
5、最后送市
社保局医保股审核备案。
异地就医费用报销:
1、在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被保险人个人垫付后,凭医院病历、收费清单、收款收据等有关资料原件报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按有关规定办理;
2、在住院期间产生的医疗费用,先由被保险人垫付10个工作日内凭本人身份证、IC卡、医疗收费票据、出院诊断书等原件,费用明细单、住院病历、特殊检查报告单、血常规检查报告单(仅限输血患者)等原件或复印件,报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
是有点麻烦,相信以后医保的政策能得到完善的。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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