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受理时间:每月15日(含15日)前申报的当月处理,16日后申报的,视为次月处理;
银行托收时间即缴费到银行的时间:每月21—26日
费用具体办理的时候才知道
深圳企业
社保的办理程序及需要资料
社会保险登记表填表说明
1、单位名称和住所(地址),需与工商登记或有关机关批准文件上的单位名称和住所(地址)一致。
2、需经工商登记、领取工商执照的单位(如各类企业)填写“工商登记执照信息”栏;不经工商登记设立的单位(如机关、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填写“批准成立信息”栏。
3、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填写法定代表人有关信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填写单位负责人有关信息。
4、单位类型分四大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与社会团体。企业要填写详细的企业类型,并与工商营业执照上的填写内容一致;事业单位要填写事业单位类别(如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非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等)。
5、隶属关系指企业的所属关系,如中央企业、省属企业等。
6、有上级主管部门或是分支机构的单位,应填写“主管部门或总机构”栏。
7、登记证编码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填写。缴费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申请审核同意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赋予登记证编码。
参加社会保险办理程序
一、参加单位指派专职或兼职人员到就近的社会保险机构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表》和《参加社会保险申报表》,并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
二、参保单位核对以上表格中各项内容无误后,可到就近的社保分局征收科办理参保手续。
三、用人单位参保时须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及复印件;
3、近月工资表或劳动合同;
上述除营业执照复印件留下外,其余资料审阅后退还。
四、职工参保时须提供的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非本市户籍的暂住证复印件;
2、彩色一寸相片一张,并在背后写上姓名;
3、首次参保的职工:(1)属全民工、集体工、合同制职工从市外调入的,应提供其调动介绍信(调令);(2)属学校分配的毕业生,应提供由市人事局签发的《接收安排大、中专毕业生介绍信》;(3)属新招合同制职工的,应提供招工表。(4)属安置的应提供复退、转业军人行政介绍信;(5)属迁入的应提供户口簿。(以上资料应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审阅后退还原件)
4、本市职工在市内正常流动的,需提供社会保险电脑号。
五、受理社会保险机构的地址及电话:
市社会保险管理局社会保险费征收处 电话:96888
地址:彩田南路社保大厦2楼
罗湖分局社会保险费征收科 电话:82204163
地址:人民北路物资大厦11层
盐田分局社会保险费征收科 电话:25210557
地址:盐田区建工大厦13楼
福田分局社会保险费征收科 电话:83460066-1416
地址:彩田南路社保大厦14楼
南山分局社会保险费征收科 电话:26668670
地址:南山区劳动大厦7楼
宝安分局社会保险费征收科 电话:27785639
地址:宝安区新城22区新安二路社保大厦
龙岗分局社会保险费征收科 电话:28911289
地址:龙岗区中心城劳动社保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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