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914482的网友留言咨询:你好!请问本人产假期间变更了工作单位,之前在开发区缴纳保险,于2月份起在芝罘区缴纳保险。之前开发区社保已经发了两个月的生育津贴,但是转到芝罘区后生育津贴迟迟未到账。请问对于领取生育津贴期间变更工作单位,保险关系跨区转移的,领取生育津贴还需要额外办理什么手续吗?保险一直连续缴纳未断保,为什么不下发呢?
烟台市医保局对此回复:您好!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女职工享受生育津贴期间保险关系跨区转移的,缴费不中断情况下生育津贴正常发放,不需办理其他手续。经与职工本人沟通、并查询津贴拨付记录确认,生育津贴已正常发放。
“产假期间变更工作保险未断 为何生育津贴不下发”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wenda/171355.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目前我国单位和个人为在职职工缴纳的五项社会保险,约为职工个人工资的46%。人社部曾表示,在列出统计数据的173个国家和地区中,我国社会保险缴费率居第13位,高于160个国...[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