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8年8月末,已有200多万人参加哈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近日,2019年哈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已经启动。新参保和续保怎么办理?到哪儿办理?如何缴费?对于参保居民关注的比较集中的热点问题,哈市医保管理中心专家给出权威解答。
01、哪些人可以参保?
●解答: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范围覆盖市域内除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所有城乡居民,具体包括:
1.成人居民,即年满18周岁,具有本市户籍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和农村居民、取得本市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常住人口且未在原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
2.大学生,即各类全日制高校在校学生。
3.学生儿童,即中小学阶段在校学生(含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特殊学校就读的在籍学生)、学前教育机构在册儿童、新生儿以及其他具有本市户籍未满18周岁的少年儿童。
4.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人员。
02、什么时间缴费?
●解答: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年预缴费制度,每年9月1日至12月20日为下一年度个人参保缴费的集中缴费期。
03、何时可享待遇?
●解答:城乡居民在集中缴费期内参保登记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医疗保险待遇期限为下一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90天内(含90天)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按规定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新入学大学生按规定缴费的,自入学之日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城乡居民在集中缴费期之后参保的,自缴费满三个月后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新生儿和春季入学大学生除外)。
04、个人按啥标准缴费?
●解答:2019年城乡居民个人缴费分两个档次,一档320元,二档260元;市区内成人居民按一档缴费;大学生和学生儿童按二档缴费,大学生毕业后两年待业期内也按在校大学生标准继续缴费。
05、困难人员缴费有哪些政策?
●解答:特困供养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对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的老年人和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对其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定额补助,所需资金由医疗救助资金解决。对困难人员中的在校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资金与所在学校各承担50%;成人居民个人缴费部分,统一按一档标准给予补助。
06、到哪里办理城乡居民参保?
●解答:成人居民、新生儿、散居儿童和毕业后两年待业期内大学生(含困难人群)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乡镇政府公共服务中心、劳动保障工作站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农村居民(含困难人群)可选择在村委员会集体参保和续保。大学生和学生儿童(含困难人群),由所在学校和学前教育机构统一组织办理参保、续保。
07、办理参保时需提供什么材料?
●解答: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居民户口簿原件(主页、本人页、增减页);他人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2.16周岁以下的学生儿童还需提供近期免冠白底2寸彩色照片一张。
3.未落户新生儿还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哈市居住证原件(主页、本人页、增减页)、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4.困难居民(学生)参保时还需同时提供民政部门印发有效的《哈尔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哈尔滨市城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或《哈尔滨市城市低收入困难家庭救助证》原件;残联部门印发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有效证明原件等。
5.应届大学毕业生(两年待业期内)还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哈市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存档证明。
6.非本统筹地区户籍居民为避免重复参保,还需提供本市居住证、户籍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出具的未参保证明(省内居民医保系统可查的无需提供,驻哈高校外省户籍在校大学生无需提供)。
08、所在村委会不具备参保登记条件怎么办?
●解答:可到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乡镇政府公共服务中心、劳动保障工作站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09、缴费方式有哪些?
●解答:1.银行代扣:新参保居民持劳动保障工作站出具的相关材料到哈尔滨银行建立“医保签约”账户,足额缴存医保费,待扣缴;续保居民在集中缴费期内将下一年度保费足额存到“医保签约”账户内,待扣缴。
2.自动一体机:续保居民可持身份证或社保卡到自助一体机办理续保。
3.代收保费:行政村不能通过医保系统为农村居民进行参保登记的,由村委员会统一组织代收保费、开具相关收据,并按规定将保费缴存至指定账户;大学生和学生儿童,由所在学校和学前教育机构统一组织办理参保登记、信息采集及代收代缴学生医疗保险费。
4.学生儿童(包括各类全日制高校在校学生)可关注“中国人寿股份哈尔滨分公司服务号”,在保险商城进行缴费。
10、集中缴费期之后还可以再参保吗?
●解答:可以参保,但对城乡居民在集中缴费期之后参保的,其当年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资金全部由个人承担,一次性足额缴纳,同时自缴费满三个月后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11、参保前要注意什么?
●解答: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前,先确认是否已参加政府其他形式医疗保险,请勿重复参保。
12、不再续保如何办理?
●解答:参保居民不再续保的,可到原参保所在区医保经办机构、劳动保障工作站办理停保手续,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和委托书,办理停保的同时,到银行办理医保解约手续。
13、如何查询参保信息?
●解答:可持要件到附近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查询;可持身份证或社保卡通过自动一体机查询;可到银行查询扣费情况;还可到银行办理短信提醒业务,扣款成功与否都将收到短信提示。
14、城乡居民基本信息如何变更?
●解答: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发生改变或参保信息有误及本人申请变更的,可办理变更。各区医保经办机构、劳动保障工作站负责为参保居民(含在校大学生、学生儿童)办理。本人申请变更医保关系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和委托书。
15、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否退费?
●解答:对参保居民缴费后移居境外、参军、升学(非本地大学)、户籍迁出及死亡等的,终止城乡居民医保关系,其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期启动后当年所缴费用不予退回;对城乡居民参保后,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政府其他医疗保障的,其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期启动后所缴费不予退回。
(董艳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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