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先生问:公司要我承诺自愿不缴社保,这约定有效吗?
答:按《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履行以下义务: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代扣代缴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按月向职工告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而作为职工一方,也应当履行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所以,职工和用人单位都要按照规定参加并缴纳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即使职工和用人单位签订了自愿不参加社保的“协议”,也是无效的。
““自愿”不缴社保约定有效吗?”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wenda/161860.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目前我国单位和个人为在职职工缴纳的五项社会保险,约为职工个人工资的46%。人社部曾表示,在列出统计数据的173个国家和地区中,我国社会保险缴费率居第13位,高于160个国...[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