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 重庆市市人力社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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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
社保暂停影响特病报销吗?居民医疗和职工医保冲突???
由于特病每月须去医院开药需医保卡报销,特咨询如下: |
办理单位: | 重庆市市人力社保局 |
办理结果: |
你好,来信收悉: 按照《社会保险法》等规定,用人单位应依法为职工参加各项社会保险。你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应由单位为你参加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 医疗保险不能重复参保缴费。根据你来信所述,你原是以个人身份参加的我市职工医保,现你在用人单位工作,你应到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停止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手续。然后由单位为你参加各项社会保险。 如果你从工作单位离职后,次月可以个人身份接续职工医保缴费。按照我市现行职工医保政策规定,原参加职工医保的流动就业人员,以个人身份接续我市职工医保的,对3个月内接续并补缴中断缴费期间费用的,从完清费用的次月起享受我市医保待遇;其补缴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规定予以支付,不会影响你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感谢你的来信。 |
回复时间: |
2018-03-19 13:4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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