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 重庆市大渡口区政府 |
---|---|
来信内容: |
关于社保事宜的咨询你好!就社保事宜咨询如下问题:我于2009年在大渡口区的一家企业入职并办理缴纳了社保,单位于2013年搬迁到江津,但是单位社保仍是在大渡口区缴纳。现因一此原因而从该单位离职,离职后需要五六个月后才在新的单位上班并缴纳社保: 1.离职后五六个月后仍在大渡口区内的单位上班而办理缴纳社保,此种情况(社保参保中途中断半年参保)如今后累计达15年社保缴费退休后养老金待遇及医保享受是否受影响,或者说此情况(社保参保中途中断半年参保)与连续参保(中途未中断参保)15年退休后养老金待遇及医保享受可有差异。 2.离职后五六个月后在重庆主城其他区内单位上班参保与在大渡口内单位上班参保退休后养老金待遇及医保享受可有差异。 3.离职后五六个月后在重庆其他区县内单位上班参保与在大渡口内单位上班参保退休后养老金待遇及医保享受可有差异。 以上问题请给予解答与回复,谢谢! |
办理单位: |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 |
办理结果: |
尊敬的来信人: 你好,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答复如下: 1、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养老金领取条件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即只要累计缴满十五年,无论是否有中断与领取养老金无关,也与医保待遇享受无关。 2、我市执行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政策,你在我市范围内任一区县参保缴费的政策与享受的待遇是一样的。 如您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电话咨询68083001,姚老师。 |
回复时间: |
2018-03-14 09:58:42
|
“社保缴纳满15年 但中途中断过 是否影响领取养老金与医保待遇享受”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wenda/160309.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