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李先生:我在一家中美合资公司工作,公司派我到美国总部常驻。在境外工作一段时间后,如今,我已经取得了当地的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即绿卡。我想知道,自己在北京缴纳的社保该如何处理呢?
市人力社保局: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通知规定,职工在被本单位派到境外工作期间,合法取得当地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后,职工所在单位应停止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及时为其办理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的手续。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终止其社会保险关系,并根据职工的申请,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且不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一次性退给本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将其个人账户结余部分一次性退给本人;参加失业保险的,单位和个人此前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不予退还。
按照上诉规定,您可以要求单位到社保中心去为您办理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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