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市社保中心详解:烟台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热点问题
近期,烟台对未参保人员进行入户登记的消息引起了市民广泛关注。昨天下午,市社保中心有关工作人员对市民提出的热点问题进行详细解读。
职工社保参保范围包括哪些?
烟台市社保中心有关工作人员表示,依据《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通过个人挂档的形式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保险费由个人承担;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其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缴纳。
那么,企业职工参保险种、缴费基数和比例是怎样规定的?据了解,企业职工参加基本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五个险种的社会保险,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基数为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缴费基数低于当年最低基数的按最低基数缴纳,高于当年最高基数的按最高基数缴纳。缴费比例为养老保险26%(单位,18%,个人8%)、失业1.5%(单位1%,个人0.5%)、医疗保险9%(单位7%,个人2%)、生育保险0.5%(单位缴纳)、工伤保险由单位缴纳(一类0.24%、二类0.48%、三类0.84%、四类1.08%、五类1.32%、六类1.56%、七类1.92%、八类2.28%)。
个体工商户缴费基数如何确定?
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险种、缴费基数和比例是怎么规定的?
无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两个险种。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按上年度山东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至100%由个人自主确定,缴费比例为基本养老20%、基本医疗5.6%;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保范围、险种、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与企业相同(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纳比例为12%,个人缴纳比例8%)。
那么,企业职工退休后享受养老待遇和医疗待遇的条件是什么?现行政策规定,企业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5年,退休后享受养老待遇。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男满25年、女满20年,退休后享受医疗待遇。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15年、基本医疗保险不满最低年限的,可在退休时办理一次性补缴基本医疗保险。
企退职工养老金待遇如何计算?
基本养老金由四部分组成: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地方补贴,其中1996年以后参保的企业职工退休时没有过渡性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上年全省在岗月均工资+指数化月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缴费年限不满整年的月数,换算成年,保留两位小数)%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计发月数(50周岁195月,60周岁139月)
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均缴费工资×账户前缴费年限(缴费年限不满整年的月数,换算成年,保留两位小数)×1.3%
地方补贴=33元(烟台市地方补贴)
据了解,指数化月均缴费工资=上年全省在岗月均工资×本人平均指数。
退休职工如何办异地就医?
咨询:我父亲在烟台市退休的,要到海南帮我看孩子,需要住四五年,我想问,异地就医的办理有哪些流程?
答复:烟台政策规定:参保人员赴异地居住(工作)、转诊时,应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就医管理手续。其中,回原籍居住人员,需提交户籍证明;投靠亲属居住人员,需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本人暂住证明。符合上述规定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以纳入报销范围。但是,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支付范围:(一)未按规定办理手续自行异地就医的;(二)报销时未能提供医疗费用票据原件、病历、医疗费用明细清单等相关材料的;(三)不符合急诊条件的。您可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办理相关异地就医手续,如还有疑问可咨询我们统筹病种与异地医疗科,电话:6712071
咨询:我是外地的,在烟台居住了三年了,我想参加烟台的居民保险,请问怎么参加?
答复:按照规定,非烟台市户籍居民可持在烟台市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在《居住证》登记地址所在的乡镇或街道办事处指定的办理部门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即可。
咨询:我妈妈今年六月份由于不小心摔伤住院,在烟台山住院20多天花了两万多,我想知道在烟台山住院的报销是怎么报的?
答复:烟台政策规定:在职职工在一个医疗年度(自然年度)内,因病每次住院的医疗费用(不含不予从统筹基金中支付的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根据医院级别实行分段累进制报销:一级医院,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90%支付;二级医院,起付标准至10000元(含)的部分按85%支付、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90%支付;三级医院,起付标准至5000元(含)的部分按80%支付、5000元至10000元(含)的部分按85%支付、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90%支付。退休人员在上述支付比例的基础上再提高5%。
咨询:我在企业缴纳保险三年了,今年十二月的预产期,请问生育保险都报销什么?有什么待遇?
答复:在烟台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住院医疗费由医院与参保职工据实结算,结算医疗费之日起两个月内,生育津贴发放至个人社保卡银行账户内,需本人持身份证、社保卡到所属银行柜台领取生育津贴。参保职工异地生育的,须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审批备案手续,填写《烟台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异地生育审批表》,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在3500元限额标准以内的据实结算,超过限额标准的按限额标准结算,由用人单位持相关材料到参保所在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领取生育保险待遇。
(通讯员 孙冠群 赵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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