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系统单位如何参加失业保险
根据《关于银行系统单位参加失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22号)规定:
一、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不纳入失业保险实施范围。中国人民银行所属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应按规定参加单位所在地的失业保险。
二、各国家政策性银行及其职工、各商业银行及其职工,均应参加单位所在地的失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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