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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知识百问百答(八)社会保险监督检查(2)

 字体时间:2011-05-16来源: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中国社保网编辑:社保网-夏宇
【导读】:468、信访人向哪一级社保机构提出信访事项? 答:根据《信访条例》第四条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相关规定,已办理深圳社会保险缴费的信访人,应向其缴费所在地的信访窗口提出信访事项。未办理深圳社

468、信访人向哪一级社保机构提出信访事项?

答:根据《信访条例》第四条“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相关规定,已办理深圳社会保险缴费的信访人,应向其缴费所在地的信访窗口提出信访事项。未办理深圳社会保险缴费的信访人,可就近向社保机构信访窗口提出信访事项。

469、多人走访提出共同信访事项应该注意什么?

答:根据《信访条例》第十八条的有关规定,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470、信访人反映问题应尽什么义务?

答:根据《信访条例》第十九条:“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第二十条:“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的;(二)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的;(三)侮辱、殴打、威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四)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的;(五)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的;(六)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其他行为。”

471、信访事项的处理时限如何?

答:根据《信访条例》第三十三条: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72、信访人对处理意见不服的,应如何办理?

答:根据《信访条例》第三十四条:“信访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请求原办理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复查。收到复查请求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查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查意见,并予以书面答复。”

第三十五条:“信访人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请求复核。收到复核请求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核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

 

473、哪些信访事项属于不予受理的?

答:根据《信访条例》第十六条、第二十一条的相关规定,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办理机关的上级机关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该上级机关不予受理;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不予受理。

 

474、信访人提出投诉请求的,需要注意什么?

答:根据《信访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信访人提出投诉请求的,应当载明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

 

475、劳动者权益受侵害有哪些救济途径?

答:员工对所在企业不交、少交、迟交社会保险费等侵犯自身合法利益的行为,有权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两年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者有关部门投诉、举报;属于劳动争议范围的,可直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不按规定参保或缴费等违反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有权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报。

 

476、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员工有关企业的投诉和举报应怎样处理?

答:对符合条件的投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依法受理,并于受理之日起调查处理。

对举报人反映的违法行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根据举报人提供的线索依法查处,并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477、员工投诉企业可以采取什么方式?

答:员工可以到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投诉接待机构(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访部门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保局信访部门)投诉。

员工可以通过直接来人、来电、来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投诉。

员工提出投诉请求的,应是社会保险权益受到侵害的员工本人或其合法代理人。

员工应以真实姓名提出投诉请求。以直接来人方式投诉的,应如实填写《员工来访登记表》所列事项;以其他方式投诉的,应告知投诉接待人员联系地址和电话等基本个人信息。因员工投诉未提供真实姓名或联络方式,致使无法告知投诉办理进程及结果的,由员工承担送达不能后果。

 

478、员工投诉应提交什么资料?
答:(1)《员工来访登记表》:该表格为员工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接待机构领取并填写。员工以来电、来信(函)、电子邮件等非直接来人方式投诉的,由工作人员笔录该表格;

(2)员工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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