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社保登记证办理及补办上海政府规定,上海用人单位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或成立之日起30日内向上海社保局及社保分局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领取社保登记证。如不慎遗失社会保险登记证,必须及时补办。
【受理机构】:上海社保局及社保中心
【办理事项】:社保登记证办理/补办
【咨询电话】:021-12333
上海社保登记证办理流程
办理条件:本市新成立的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机关、事业单位。
办理资料:(依据用人单位性质提供)
企业/个体工商户:
1、组织机构代码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
3、《社会福利企业登记证书》(民政福利企业需提供)。
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
1、组织机构代码证;
2、《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社会团体需提供);
3、《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需提供);
4、《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基金会需提供);
5、《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律师事务所需提供);
6、《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证》(宗教活动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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