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2013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政策问答:
问:2013年郑州市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答:依据的是《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2013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豫人社养老〔2013〕17号)。
问:2013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范围包括哪些?从什么时候开始调整?
答:从2013年1月1日起,为2012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含退职人员,不含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退休工人,下同)。
问:这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方案是如何制订的?
答:这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方案和以往一样,都是在国务院的统一安排下进行的。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3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3号)精神,我省统一制订方案,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并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后执行。通知要求,各地要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批准的调整水平认真组织落实,不得自行提高调整水平。
问:这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具体办法是什么?
答:这次调整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包括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两种调整办法。
具体讲:
(一)普遍调整。
按以下两部分增加基本养老金。
1.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2.按调整范围内退休人员本人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一年增加2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二)适当倾斜。
在普遍调整基础上,再适当提高下列人员的基本养老金。
1.对截至2012年12月31日年满65周岁的退休人员,分年龄段按以下标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4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5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60元;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70元;年满85周岁不满90周岁80元;年满90周岁90元。退休人员的年龄计算,以批准退休时确定的出生时间为准。
2.退休前由政府人事(职改)部门批准组建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并被聘任在企业技术管理岗位上工作的正高级、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月再分别增加200元、180元。
退休前由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并被聘任在企业技能岗位上工作的高级技师,每人每月再增加180元。
退休前没有取得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但在1986年1月24日职称制度改革前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并被聘任在企业技术管理岗位上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80元。
3.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在按以上规定调整后达不到所在省辖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所在省辖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问:今年增加的比例是多少?
答:增加的比例是按全省平均养老金水平的10%。
举例说明
养老金如何调整增加
假设一名企业退休人员,今年73周岁,工龄35年,2012年其基本养老金为每月1800元。
那么,按照今年调整养老金的政策,他普遍调整增加的养老金为每月100元,按工龄增加的养老金每月70元,按特殊调整73周岁每月再增加50元,他每月一共可以增加220元。
调整增加后,他的基本养老金每月就是20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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