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08年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就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确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5省市先期开展试点,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配套推进。5年过去了,新华社记者追访发现,听到最多的声音是“难办”、“没进展”,多数省市纹丝未动,只有广东开始“破冰”。
关于养老改革,方向早已明确。正如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日前所说:“制度的最终统一,也就是‘并轨’,这个大方向是明确的。”但是,为什么在地方上的试点工作如此艰难?原因很简单,改革触及到了既得利益群体的利益,他们担心“并轨”后的养老待遇会降低。事实上,我国目前实行的退休制度是“三轨制”:机关和事业单位退休实行由财政统一支付的退休养老金制度,其中,第一轨的政府机关退休人员的退休金高于第二轨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第三轨企业职工则实行由企业和职工本人按一定标准缴纳的“缴费型”统筹制度,享受的待遇低于上述两轨。而试点的主要方向是“第二轨”向下和“第三轨”统一,其结果有可能拉大事业单位和政府机关退休人员的差距,这样的改革“难办”其实有其必然性。
改革的最大难点是不同群体间的利益协调,倘若是以新的不公取代旧的不公,这样的改革势必会遭遇较大的阻力,甚至会无果而终。当前试点推进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虽说是改革“步子稳”的表现,目的是循序渐进减少社会震荡,但抛开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单独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尽管面临的阻力没有同步推进的大,但很容易给人一种“厚此薄彼”的改革印象。要进一步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改革必须从根本上打破利益固化的藩篱,处理好“步子要稳”和“胆子要大”的关系,绝不能丧失“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养老“并轨”改革的目的是实现“去碎片化”,建立一体化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这就要求不同群体间的利益应该果断地进行同步调整,围绕一个统一标准“该提的提、该限的限”,不能只限一部分、另一部分按兵不动。目前,在深圳、中山等地区,不仅事业单位进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公务员养老“并轨”也在进行积极探索。
解决“双轨制”问题是一个复杂系统工程,不仅需要5省市“摸着石头过河”,也需要国家层面的。一是改革牵扯的利益纠葛太多,不同系统、不同地区的人会在相互比较中产生不满,亟须一个“统一标准”来平衡;二是改革涉及的资金变动太大,比如国务院曾出台“职业年金”方案,可缩小事业单位人员参保后退休的差异,但这笔钱是财政出、企业出,还是员工自己出,尚没有明确规定;三是改革需要一系列配套措施,不仅要考虑退休养老制度本身,还要有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工资分配制度、财政体制改革的相互配套。养老改革显然不是一个部门或地区能够决定和完成的事情,需要自上而下协同推进。据人社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介绍,人社部已经会同发改委、财政部、社保理事会等部门成立了一个工作小组,对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在内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进行专门研究。这是出台顶层设计的明确信号,新华社报道“预计8月即可完成,最迟也不会超过年底”。
养老改革既有共识又有方向,不能“喊破嗓子”始终原地踏步,必须“甩开膀子”立即投入行动。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处理好解放思想和实事求是的关系、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的关系、顶层设计和摸着石头过河的关系、胆子要大和步子要稳的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不失时机深化重要领域改革,攻克体制机制上的顽瘴痼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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