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用480个字,勾勒出未来制度的顶层设计,将“更加公平可持续”作为体系建设的目标。
“在这一轮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中,制度的改革是重点。在《决定》中,虽然每条只有一句话,但是可以看到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总体思路、总体部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在接受《财经国家周刊》记者采访时说。
多位受访者表示,《决定》中提到的有关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多项举措都符合预期。其中,养老保险统筹、研究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或将成为下一步改革推进的重点。
央地关系考验全国统筹
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已列入“十二五”规划,在《决定》中,对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表述为“实现基础金全国统筹”,相对于“推进”、“研究”等词,“实现”一词更表现出落实此项改革的力度。
金维刚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全国统筹的实施方案一定会按照“十二五”规划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出台。
养老金全国统筹这一政策目标虽然已经提出多年,但是目前连省级统筹也没能完全实现。2012年社保基金审计报告中显示,截至2011年底,全国有17个省尚未完全达到省级统筹的“六统一”标准。
记者调查发现,省级统筹以及全国统筹的主要阻力,在于央地之间的利益博弈。金维刚指出,2012年养老保险基金结余2.4万亿,但一半以上集中在东部几个省市,中西部许多地区出现养老金收支缺口,需要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进行发放。
记者从接近人社部的人士处了解到,在有些地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失衡,需要中央大量补助的同时,发达省份则形成了超过千亿元的养老保险基金结余,却由于未实现全国统筹,中央不能调剂使用。
在养老保险补助方面,多年来也形成了地方依赖中央的格局,2010年中央和地方两级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助资金为1851亿元,其中中央财政占86%。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受国家发改委委托,目前正在草拟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方案。该中心副主任杨立雄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表示,方案最大的难点,在于采用什么样的方法,既能减少发达地区对于“被统筹”的阻力,照顾其利益,同时又能让欠发达地区受益,并保证他们的征缴积极性,避免完全依靠中央转移。
杨立雄认为,在实现全国统筹时,应在中央建立调剂金,让有结余的省份拿出一部分放到中央形成基金,然后这个基金就可以用来分配到养老保险基金亏空比较严重的省份。
他强调,不要把所有的基金结余都收到中央来,那样发达地区就没有积极性。也不能让不发达的省份就等着中央发钱,应当要调动起自己征收养老金的积极性。“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关键就是设立好激励机制。”
中国社科院劳动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王延中对记者表示,统筹的另一层含义,是以财政为主,统一个人所得税和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形成国民养老金。如此,即使由于收入过低而没有缴纳养老保险的人,也能够得到一份基础养老金,其本质相当于现在的新型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但是其水平会进一步提高。
“并轨”有待财政埋单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近日表示,将从五个方面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双轨制”改革,一是统账结合,二是实行单位和个人缴费,三是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四是改革基本养老金待遇调整办法,五是建立职业年金。
对于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待遇问题,胡晓义并未提及。《财经国家周刊》记者采访发现,这一点是导致上一轮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没能顺利推进的纠结点,也是本轮改革方案设计时着重考虑的一个问题。
2008年初,国务院通过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确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和重庆5省市先期开展试点工作。2009年1月,人社部正式公布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对这项改革路径给出清晰勾画。
近6年过去,由于受多重因素限制,各试点省市进展缓慢。
一位接近决策层的人士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表示,过去几年,一直是人社部一家主要倡导和推动这项改革,其他部委并没有太多实质性的回应。
在上一轮地方改革试点中,并没有明确改革后养老金水平是否变化,只笼统提到要建立职业年金,没有具体细节和收入弥补措施。
而据《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了解,此项改革的目标是将80%-90%的养老金替代率下调至50%左右。养老金替代率是指劳动者退休时的养老金领取水平与退休前工资收入水平之间的比率,是衡量劳动者退休前后生活水平差异的基本指标之一。
上述接近人社部的人士表示,未来的改革方案重在转机制,而非降待遇,改革可能需要财政的大力支持,来适当调整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水平,弥补因个人缴费而增加的支出,维持改革前后职工的基本生活水平。
改革方案还包括,同步推进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改革,以免造成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之间的群体分化和新的社会不公;并且要将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纳入统一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机关事业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缴纳,也按照职工的模式推进,应明确是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依法缴费。
一些学者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表示,此项改革不应再推迟。国务院研究中心社会发展研究部副部长贡森认为,社会上之所以对延迟退休表现出反弹态度,与养老金“双轨制”有着密切联系。“许多人会想,既然养老金有缺口,为什么不调整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水平,却要延长退休年龄?” 他分析说,在发达国家,养老保险的公平问题主要体现为代际公平,但是在中国则是代际公平与群体公平并存且相互缠绕,令问题变得更为复杂。如果不能解决好当代人之间的群体公平问题,那么很可能也将影响养老金运转的可持续性。
对此,上述接近人社部的人士表示,考虑到政策推行的顺畅,机关事业单位养老有可能在延迟退休政策之前启动。
延迟退休亟需社会共识
延迟退休政策的信号一经释放,就引发这样那样的争论。“增加艰苦岗位工作人士的工作时长”、“加剧就业紧张形势”等反对声音迭起。但不少社保专家认为,随着人均寿命不断增长、受教育年限持续提高,延迟退休是维系养老金制度正常运转的必然选择。
《决定》为上述争论给出了基调,提出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这也是这项政策第一次写进中央文件。
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教授姜向群向记者测算,参保人延迟一年退休,中国可减少养老金支出490亿元,并可增加缴费230亿元,相当于多收入720亿元,如果推迟5年退休,就能增加3500亿元,按照2011年全国平均水平计算,足够支付2000万人一年的养老金。
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在《决定》公开后表示,所谓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有三方面内容,第一是有一个预告期,提前几年告知社会;第二要分步骤,可能会考虑从现在规定的退休年龄最低的群体开始;第三,要“迈小步”,以“一年提高几个月”这样的方式,一步一步来,用较长的一段时间逐步完成平滑过渡。
记者从接受人社部委托制定养老保险改革方案的专家处了解到,推行延迟退休政策的第一步,应先对提前退休的现象予以规范。
现行男性60岁退休、女干部和科技人员55岁退休,以及女工人50岁退休的政策,是从1951年起开始实行的。在过去多年,为配合国有企业改革和经济结构调整,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提前退休政策,最低标准是女性40岁便可以办理提前退休。
人社部门的数据显示,中国居民的实际退休年龄比法定年龄还要低不少。由于现实中实行了一些提前退休政策,中国居民领取养老金的平均年龄仅有53岁,其中男性大约为56岁,女性还不到50岁。
退休年龄过低并不意味着给年轻人腾出了更多就业岗位。在目前的退休人员中,继续在岗从业的超过了20%。
在规范提前退休之后,第二步则应把女性的退休年龄推迟。可以先将女工人的退休年龄与女干部、事业单位的女职工统一起来。然后再将女性的退休年龄整体提高,缩小与男性退休年龄之间的差距。“根据国际经验,男女退休年龄差两岁是比较合适的。”上述人士表示。
最终形成的方案并不会对所有人采取一刀切的办法。金维刚透露,政策对不同的群体将会产生不一样的影响,还会针对特殊群体出台相应的妥善安排。记者从人社部社保研究所了解到,目前延迟退休政策的出台还没有时间表,也没有形成具体方案,仍处于研究讨论阶段。
多位专家认为,政策应当机立断,尽快确定方案。贡森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表示,如果现在开始启动,那么每年可能延后退休两三个月,对人们不会有太大影响。但如果再过几年启动,那时的老龄化问题更为严重,也许每年就要延后六七个月了。“调整来得越晚,对社会冲击越大。”
“不应因为担心引起社会一些反弹,而犹豫不决。”中央财经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灵表示。社会上的某些强烈反应,与其说是政策调整造成的,不如说是不了解政策到底将如何调整而造成的。“你要拿出政策,才能消除大家疑虑。所以人社部门要加快研究,达成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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