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中国存在的养老制度双轨制一直被广为诟病。上世纪末期,中国建立了企业养老制度,但机关事业单位未进行改革,养老金仍由财政支付。这就使中国的养老制度在设计和执行上形成了多轨制,企业员工和社会个体劳动者要缴纳养老保险,退休金对工资的替代率为45%左右,也就是说退休金只有在职时工资的一半不到,而与此同时,公务员、事业单位职员不用交养老金,但退休金的替代率却高达80%,这就形成了严重的不公。
所以,改变双轨制的呼声一直很高,2008年2月底,国务院确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等5省市先期开展试点。不过,遗憾的是,试点几乎没有进展,唯一稍显亮色的是广东。根据媒体报道,深圳近日试点实施“公务员告别财政养老,月工资8%上缴社保”。
其实,早在2007年,深圳就开始了公务员聘任制试点工作,并且为聘任制公务员建立了“社会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的养老保障模式,率先实现了聘任制公务员与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统一。2010年2月,深圳在全市行政机关全面启动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新进入行政机关公务员一律实行聘任制,跟企业一样,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社会养老保险。2012年8月,改革推广至深圳市各事业单位,规定2010年7月13日之后新进入事业单位的职员,取消原退休制度,基本养老和社会养老直接接轨。
而此次改革,采取了“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中人平稳过渡”,涉及到最核心的利益群体“中人”。所谓“中人”,即在职委任制公务员,是深圳公务员阶层中最核心的群体。改革后,将改变以工资为基数核定退休工资并由财政统包的做法,实行社会养老加职业年金的办法。除了正常的养老保险,财政还将为公务员额外缴纳一笔职业年金以弥补社会保险的不足,而职业年金将与公务员奖惩情况挂钩。
深圳率先取得突破,也在情理之中,深圳从来就有改革桥头堡的称号,改革的意愿从来都是最强的。深圳市民群体相对年轻,有更强烈的权利意识,这也在舆论上形成更强烈的呼声。另一方面,作为一线大城市,深圳处于激烈的区域竞争之中,需要吸引资金、人才,这就要求深圳提供更好的社会治理,而廉洁、高效、低耗的政府也是题中应有之义。
当然,这项改革也存在很多遗憾。很多人认为“当企业人员拿着自己缴纳的养老保险金为自己养老时,广大纳税人却在为无数公职人员的养老买单”,这是一种不公平。其实,这并无太大问题,在财政养老体制下,公务员的养老金全部由财政支付,而在并入社会养老体系之后,公务员工资之外新增的养老保险金也是由财政支付。也就是说,即便不增发任何补贴,在此次改革后,公务员面对的唯一变化就是每个月工资少了8%,这一部分被转移到以后的养老金中,总体上看,公务员的养老金替代率并未变化。
这一推论也得到相关部门的权威人士证实。深圳市人社局局长王敏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经测算,在几个参数大致确定的情况下,(改革后的事业单位职员养老金)和现行的退休待遇大致相当。
而且,恐怕很多人也会怀疑,这部分将要被转移到退休后领取的8%,会不会通过各种途径、通过福利的形式弥补。如果真是如此,那这个改革就真的只是一场朝三暮四的游戏。
正如李克强说的:“改革进入了深水区,也可以说是攻坚期,的确是因为它要触动固有的利益格局。现在触动利益往往比触及灵魂还难。”所以,某种程度上看,这种不触及既得利益,仅仅是“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中人平稳过渡”的赎买式改革有一定程度的必然性与合理性。但是也应该看到,改革对既得利益的触动相当之小,造成实质性不公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高退休养老金替代率变化仍然不大。
所以,没有财政支出的公开化,没有预算的民主,这些关键领域的改革,这些操作上的改革很难取得令人满意的结果。李克强也说过:推动经济转型要注意发挥财政、金融、价格改革的杠杆性作用,推动公开、透明、规范、完整的财政预算制度改革,这可以使人民更有效地监督财政收支、优化支出状况。而从根本上看,只有通过公民权利的推进,这些关键领域的改革才可能出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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