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社会传统和当前现实下,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体制改革无疑是最受人期待的。确实,改革目的本身就是要让最大多数的民众分享其成果,尽管这个目的需要分阶段才能实现,但改革已经35年了,如果再不谈分享成果,无论如何都说不过去。在更大背景上,社会主义本质特征之一就是共同富裕,而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就是分享改革发展成果、实现共同富裕的手段之一。在此次全会之前北京媒体所作的一次民意调查中,“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最受公众期待,提及率达79.1%;受访公众期待的第二改革领域是“收入分配制度改革”,54.7%的受访者高度期待。这个调查结果表明,强调共同富裕目标有着深厚的民众基础。
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我国的工资水平近年正在持续上涨,低收入不再是我国在国际竞争中的一项“优势”。此次全会的《公报》和《决定》数次谈及要实现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决定》第45条“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详细阐述了社会保障改革的内容。
提高国民收入水平、特别是扩大中等收入比重和改善社会福利保障势在必行,但任何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收入上升和福利改善同样存在两面性。一方面有助于扩大有效需求;另一方面,超越生产率的过高收入则损害经济竞争力,过高社会福利和保障不仅有悖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分配原则,更是对国民素质的腐蚀,从罗马帝国衰亡到今日深陷主权债务危机的“南欧国家”,我们已一次又一次看到了这一点。我们要加快改善大众生活水平,但不能走竭泽而渔的欧洲式(或曰“希腊式”)道路。
放眼更广阔的国际背景和更长时间跨度,在一个存在国际人口流动的世界上,过高的社会福利与保障还会对一国民族的存亡构成深刻的威胁。因为过高的社会保障和福利制度大大减少了外来移民生存的困难,直接激励了这类移民的增长,特别激励了惰性较强而自我奋斗精神较差的移民来分享福利蛋糕。荷兰学者保罗·舍夫和特里·鲍得今年5月在观察者网座谈会上就提及,在欧洲国家接受的土耳其、摩洛哥、巴基斯坦和孟加拉国第一代移民中,近半数到达欧洲之后并不工作,只是坐吃福利。更致命的是,过高的福利还会激励外来移民不融入东道国社会,不尊重、不遵循东道国文化传统和法律,而西式代议制民主政体运行机制还会激励本土政治势力选择纵容外来移民族群中的好斗者,以便牟取政治私利。于是,外来移民及其后裔人口快速增长,在某些局部已占据多数,海外移民与当地社会矛盾冲突已成近十年来欧洲日益突出的社会问题。
所以,不应对社会福利和保障之类二次分配,只能是一种补充手段,不能期待过高,最重要的还是一次分配。全会公报提出,要“健全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可以看出,领导层对上述风险有着清醒的认识。过去十年,中国政府为改善收入分配已采取了一些措施;如果说在解决低收入群体脱贫发展上已取得了可观成绩;那么,今后十年措施的重心会转向做大中等收入群体。为此,更重要的是创造体面收入的就业机会,而非福利保障。
还应该提醒的是,工资和社会福利保障的提高还会给中等收入群体带来一系列始料不及的效果,特别是生活服务成本将继续大幅度上升,国内移民和国际移民对中国城市生活的冲击也将日益凸显,国际非法移民的冲击将尤为显著,社会各方对此需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
2010年中国GDP刚刚超越日本时,我就在《中国金融》杂志撰文《GDP超越日本向中国提出新考验》,提出中国GDP跃居世界第二“标志着中国经济增长模式转型的转折点,而中国经济增长和增长模式转型意味着广泛而深刻的调整,这种调整将波及许多人的生活方式”,“高收入阶层固然不应指望永久维持对自己绝大多数同胞的惊人的收入倍数,就是所谓的中产阶层,也不要不切实际地期望在调整中只受益而不付出。”
“举个简单的例子,现在中国城市中产阶层居民雇佣钟点工服务和外出就餐司空见惯,成本也不很高,但这种‘司空见惯’的背后是劳动收入过低;当我们提高劳动收入以推进经济增长模式转型时,特别是当毛泽东时代遗留的‘人口红利’因计划生育而日渐耗竭之时,请我们的中产阶层不要不切实际地企图维持这种目前‘司空见惯’的便利与享受。我们的城市白领们普遍抱怨工资太低,企望自己尽早、尽多地从‘加薪潮’中受益,‘漂’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之类大城市的白领们还对户籍制度口诛笔伐,期望户籍制度改革让自己早日落地生根……这些期望本身无可厚非,但抱有如此期待者们不要指望这一切成为现实后自己的生活成本不会上升,不会在其他许多方面付出代价。”
三年过去了,钟点工、餐饮、家政等服务的成本大幅度上升已是现实。希望大家对其他副作用也有充分思想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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