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是经国务院批准后的首个“扶贫日”,也是国际消除贫困日。
目前中国的经济总量是世界第二,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GDP)达到568845亿元,占全球GDP比重达到12.3%。人均GDP由1952年的119元增加到2013年的41908元(约合6767美元)。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不仅意味着经济国力的提升,而且意味着中国复兴的重要起点。
虽然中国经济总量大,但是贫困状况依然十分严峻。众所周知,扶贫是中国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措施。近年来,中国在缓解和消除贫困、促进可持续发展方面做出巨大努力,取得显著成效——自1978年至2010年,按照中国扶贫标准,累计减少了2.5亿贫困人口,参考国际标准减少了6.6亿贫困人口。但中国仍然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人均收入水平还不高,区域、城乡发展不平衡的问题还相当突出,制约贫困地区发展的深层次矛盾依然存在。扶贫对象规模仍然很大,返贫现象时有发生,特别是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发展相对滞后,扶贫开发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值得一提的是,为了实现贫困地区脱贫,中国政府连续多年出台政策,也制定了脱贫规划。比如2011年政府制定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指出,到2020年,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再如2011年11月中央决定将农民人均纯收入2300元(2010年不变价)作为新的国家扶贫标准,这个标准比2009年提高了92%。按照这一新标准,到2013年年底,我国农村贫困人口有8249万人;按世界银行每天生活费1.25美元的标准,我国农村贫困人口大约还有两亿多人。部分贫困地区的吃水、行路、用电、上学、就医、贷款等诸多问题仍未根本解决。全社会广泛参与扶贫的平台尚未建立,社会扶贫参与度不够。由此可见,中国扶贫工作更趋艰巨。
而贫困标准调整前后巨大的贫困人口反差,表明中国的扶贫工作取得实际效果并不显著。这种巨大的反差实际上是中国城乡、地区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结果和反映。可以认为,这种反差是中国扶贫工作思路的必然结果。中国贫困地区的脱贫是依靠发达地区的支援以及各级政府的转移支付实现的。这就决定了贫困地区的脱贫效果取决于发达地区支援的数量以及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而不是市场自发的收入激励机制。这就导致了贫困地区与发达地区的收入差距不断扩大,从而造成贫困线提高后贫困人口急剧上升的现象。
吊诡的是,近年来,中国一些县以贫困县的名义争取补贴后,没有把工作重点放在扶贫上,而是大举进行城市建设,甚至出现打着贫困县招牌“炫富”的现象。一方面,国家花费大量的财力、物力、人力和精力帮扶贫困县脱贫,但是贫困的问题不但没有减轻,反而出现更多的贫困县。另一方面,贫困的背后却是另一方景象,政府财政富得流油,百姓穷得叮当响。这样的对比告诉我们,当前的扶贫政策需要有一个新的机制来进一步推动。
总之,单纯的规划和政策往往很难走出过去“输血式”扶贫模式的套路,只有在制度上激发出贫困地区政府自发的发展动力,才能从根本上形成各地争相“脱贫”而非争守“贫困县”帽子的新局面,从而在减贫方面获得新突破。所谓“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要想实现贫困地区真正脱贫致富,激发贫困地区的民间经济活力是根本,这也是东部沿海地区迅速脱贫致富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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