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发布,养老保险体制改革被纳入制度改革之中,由此揭开改革再启程、再进发新的一页。需要着眼于,结合实际积极推进城乡养老保险体制改革。
人口老龄化加速推进的需要
养老保障体系、养老保险体制的建立和改革,归根结底是为了满足人口老龄化加速推进的需要。与世界人口老龄化趋势相比,中国人口老龄趋势具有一些比较明显的特点:
其一,老龄化速度比较快和达到的水平比较高。中国人口老龄化进程,可用“快”和“高”来概括。所谓“快”,就是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比从7%提高到17%仅需花费32年,2032年将达到17.5%;发达国家要经历20世纪下半叶和21世纪前15年共计65年时间,耗时为我国1倍。只有个别国家例外,比如日本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比从1970年的7.1%上升到2000年的17.2%,耗时与中国相近。所谓“高”,就是老龄化达到的水平比较高。2050年中国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比将达到23.07%,届时将比世界(16.2%)高出6.87个百分点,比发展中国家(14.6%)高出8.47个百分点,比发达国家(26.2%)仅低3.13个百分点。届时中国将跻身老龄化高水平国家行列。
其二,老龄化推进具有阶段和累进的性质。这是由过去两次生育高潮和两次生育低潮形成的不规则年龄结构,从而决定着老龄化呈现“S”曲线轨迹推进的特点。第一阶段:2000—2020年为“S”曲线底部,老龄化呈现推进较缓特点。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比可由6.96%上升到12.04%,年均升高0.25个百分点;第二阶段:2020—2040年为“S”曲线挺起中部,老龄化呈现加速上升趋势。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比可由12.04%上升到21.96%,年均升高0.5个百分点,增速为第一阶段的1倍;第三阶段:2040—2050年为“S”曲线顶部,老龄化呈现缓慢推进态势。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比可由21.96%上升到23.07%,年均升高0.11个百分点,为三个阶段中增长速度最低的阶段。2050年以后,虽然老年人口占比还会略有上升,但是上升极其有限,处于“S”曲线顶部徘徊震荡状态。
其三,老龄化城乡和地区分布不平衡。以2000年、2010年两次人口普查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比来看,市由7.00%上升到7.69%,镇由6.25%上升到7.97%,县由7.74%上升到10.06%。市、镇、县之比由1.00:0.89:1.11,变动到1.00:1.04:1.31。以县增长2.32个百分点为增幅最大,镇增长1.72个百分点次之,市增长0.69个百分点最低。老龄化由高到低降幂排列,由县、市、镇变动到县、镇、市。究其原因,主要是农村以年轻人口为主向城镇转移的结果。与此同时,老龄化地区差异也发生了新的变化:由原来自西向东逐步加深,形成西部、中部、东部“三大板块”格局,变动到西部与中部合二而一,形成与东部有一定差距的“两大板块”格局。
上述人口老龄化趋势和特点表明,中国人口老龄化对养老保障、养老保险的需求是相当巨大的、比较急迫的。如果按照现行的一套养老保险办法推行下去,到2029年养老金占GDP将超过10.0%、占工资总额将超过29.0%的 “警戒线”。应对之策在于,一方面要努力发展经济、提高经济增长质量、调整经济结构,以有效增加养老保障供给能力;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养老保障体系,改革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养老社会保障主要包括养老社会保险、老年社会福利和老年社会救助,主体是养老社会保险。面对人口老龄化的加速推进和“未富先老”的客观实际,积极推进养老保险体制机制改革是养老全局的关键。
养老保险改革彰显社会公平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 《决定》,是当前政治、经济、社会改革的纲领性文献,养老保险体制改革也要以此为遵循。回顾35年走过的历程,各界对改革阶段的划分不尽一致。笔者以为,阶段划分宜粗不宜细。因为每个阶段不是孤立的,前一个阶段与后一个阶段之间有着必然联系,是后一个阶段得以继续的前提和条件。如此,可粗略地将35年的改革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978—1992年)是改革起步和试验推进阶段;第二阶段(1992—2013年)是改革铺开和向顶层设计过渡阶段;第三阶段 (2013年以来)是全面深化改革阶段。不同阶段改革的重心有所不同。从一个特定的视角观察,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改革的重心在解决效率问题上。众所周知,新中国成立后,学习前苏联建立起高度集中统一的计划经济体制,这对于初期的国民经济恢复和基础工业体系的建立,曾经起到过巨大作用。然而实行一二十年后,这套体制无法克服的弊病日益暴露出来,陷入“一统就死、一放就乱”的死胡同。在国有企业、农村人民公社一统天下的形势下,“三个人的活五个人干”、“出工不出力”成为常态,“多劳不多得”、“少劳不少得”也习以为常。劳动生产率是新制度战胜旧制度最重要、最主要的东西,效率低下成为阻碍社会生产力发展的致命伤。因此,改革的方向是最大限度地调动人、财、物各种要素的潜能,通过改革激活各种要素的活力,释放新的生产力。由最初的发展商品经济、计划调节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到最后落脚到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实践证明,以效率为重心的改革取得成功。经济发展创造GDP年均增长9.8%的骄人业绩,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并且正在向第一大经济体靠近;经济结构发生了根本性转变,人民生活获得显著改善和提高;社会事业发展迅速,社会保障体系初步形成等。
然而,任何事物总有其两面性,“有所得必有所失”是普遍适用的规律,改革也不例外。对于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概括为经济结构不合理、分配关系尚未理顺、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矛盾突出、资源环境压力加大、经济整体竞争力不强等。纳入前面笔者所说的特定视角观察,可以说,前30年通过以效率为重心的改革调动起各种要素的积极性,达到了让经济发展起来、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的目的。30年以后,起码在当前的改革阶段,要在巩固前一阶段经济体制改革成果的基础上,通过将改革重心转到公平问题上,促进经济继续发展,使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起来。形象的说法是:改革前30年着力把蛋糕做大,后30年则主要放在提升蛋糕质量,尤其是切好并分好蛋糕上。
显然,这个大背景对于中国养老保险体制改革太及时、太重要。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从中国人口老龄化和社会经济发展实际出发,养老保险体制改革的要义可以概括为:一要着眼于顶层设计。改革再启程,是继初期试验阶段、中期由 “摸着石头过河”向顶层设计过渡阶段之后,走向深水区、全面深化改革的阶段。改革要有顶层设计的理念、框架和决策。二要坚守公平原则。在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提高养老保险水平的过程中,养老保险改革应突出社会公平,发挥改革调节、促进社会公平的功能和作用。三要有坚定的信心。养老保险深水区的改革,难度大、任务重、情况复杂。改革方案经过试验、取得成功并敲定之后,就要下定决心和保持足够的耐心,坚定不移地推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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