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关于《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的全国首个网上立法听证会进入陈述人辩论环节,辩论议题是“强制全民参保是否合理、可行”,18名陈述人观点针锋相对。记者了解到,反方陈述人虽然人数较少,但明显比正方陈述人积极得多,8名陈述人先后发表了22条反对意见,几乎是正方12条支持意见的两倍。而正方的10位“辩手”,仅有半数人发表了自己的意见。
观点PK
陈全福:享受权利就要有所付出
医生陈全福说,这个问题应从两方面看,第一,假设参保者不需要缴费,是否大家都愿意参加医保?我想,应该很少人反对。第二,做任何事情都必须有成本,你享受的权利和成果如果不是你自己的劳动结果,那么一定是别人的成果,或者说是别人帮你尽了义务。但是,如果每一个理性的人都选择别人支付成本,那么社会就是傻瓜的集合,显然这是不可能的。因此,如果按照反方的观点,博弈的结局变成了:我没钱,我不参保,但我希望我病有所医!一个人可以这么想,但是大家都这么想,结局就是全体输家。
陈全福认为,个人有选择自由,这个观点没有错,但是前提是如果拒绝参保者将来生病不能支付费用的时候,不要抱怨社会医保不提供支持,不要抱怨社会的冰冷。
马俊:资金应政府统筹不能靠强收
针对陈全福的观点,广州帘翔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机械工程师马俊反驳说,首先,社会医疗保险应该是以政府为主导的民生工程,医疗统筹基金的主要来源不应该是通过强制户籍居民参保征收得来。医保不是赚钱的生意,需要成本就问居民拿?就算是集资做生意,投资人也需要了解资金的运作情况才能作决定。
其次,现代社会,提倡为国家为人民无私奉献已经不合时宜了,人人都要吃饭,花钱买医保还是花钱买面包,只能让人们自己决定,不能立法强制执行。
另外,现在的医保条例规定参保人能享受相应的待遇,而未参保和停保的,则不能享受。何来不买医保又要求医保待遇之说?
张学文:不参保多是社会责任意识薄弱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处处长张学文认为,不赞成强制全民参保的,可能是对于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现行规定、法则和功能定位等情况不甚了解。
张学文解释说,目前,本市低保、低收入家庭成员等困难人群(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800元)个人应缴的医保费,由社会医疗救助金资助缴交,个人免缴费,其他人员大多数能够承受缴费负担。大部分居民不愿参保的主要原因不是无力缴交保费,而是对个人疾病风险防范意识不强,社会责任意识薄弱。
张学文认为,有关学者特别是法律界人士主要从维护个人权益方面考虑较多,弱化了公民履行社会责任和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义务。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应当通过全社会有经济能力的人群、健康人群与弱势群体和病人的互助共济,才能有效地化解人人都普遍存在的疾病风险。完全依靠财政承担社会保障责任是不现实的,只有全民参保缴费,才能确保医保制度健康运行和可持续发展,广大公民患病时才能得到应有的医疗保障。
钟银冰:还有不少人交不起医保社保
对此,萝岗区太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社会工作者、广州青年志愿者协会助理团指导员钟银冰回应说,还有一部分人界定于普通收入家庭以及社会救助人群之间,生活上都得不到保障,他们又何来多余的钱参保?“不是每个居民每个月都能够缴纳得起那费用,再说,人有自己选择的权力,不能存在强制,他们想要参保的话,他们就会主动去为以后的生活作出保障,应该让他们自己去选择,而不是作为政府的立法机关去强制全民参保,我们想到有能力参保的人时,也要顾及到下面,那时候才能实现全民参保。”钟银冰说。
马俊也举例说,“满足低保低收入条件的,个人免缴费。但刚过低保线的人呢?现在实际月收入2千元左右的人有很多,扣除租房子、吃饭和交通费等必要生活开支,剩下的可支配收入低于500元很正常,而灵活就业人员的医保+社保每月一共是800多元。对于这部分人,强制参保起不到‘因病致贫’的作用,反而起了‘参保致贫’的作用。”
曾报春:“有病才参保”要靠立法避免
市政协委员、广东智洋律师事务所律师曾报春承认,对于城乡居民是否应强制参加医疗保险,国家和省的有关文件尚无明确规定。“然而,一项社会政策出台多是有利有弊的,我们不可能等所有人都支持才立法,如果大家都自觉执行也无需立法了。”
曾报春说,广州市目前居民医保参保率较低,其原因主要是广州市居民医疗保险属于自愿参保,且不累计缴费年限,缴费次月医保待遇生效,因此,现居民医保参保人以患病以及老年人这类对医保有刚性需求的人群为主,有“平时不参保,有病才参保”的情况。这是广州居民医保基金不能持续的根本原因。
从公平的角度出发,全民参保,最好是全国标准一致的参保,是最公平的。因为医保的缺口是由财政补的,财政投入应该明确占GDP的多少比例,但也不可能是无限的。
叶雪文:宣传组织还有很大改进空间
就曾报春的观点,市人大代表、广州新穗巴士有限公司纪委书记叶雪文反驳说,“我市目前居民医保参保率较低,其原因主要是广州市居民医疗保险属于自愿参保”的说法,我不认同。作为组织者,其宣传和组织工作还有很大的改进空间,就拿学生医保来说,很多没有参保的学生,不是因为当事人不想支付80元的保费。过去几年,由于街道和学校职责不清,没有人主动去做宣传动员的工作,致使相当一部份“大头虾”的家长遗忘缴费了。而今年起,明确了有学校进行组织缴费,参保率就肯定大幅提高了。
叶雪文还提出,广州总体参保登记率为95%,但实际缴费率仅约80%,“请问,我们做足功课了吗?现行的监督考核机制是怎样的?是否有必要加大宣传组织工作?”
其他观点
强制医保关键是政府要承担责任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生黄翠英认为,强制医保只是要强化社会民众的意识。有钱能负担起医保费用的人不应吝啬自己的钱财,为自己的健康买份保障,也为同胞们的健康保障出份关爱;难以负担起医保费用的人应该得到政府提供的资助,由政府和社会的共同帮助使生命健康得到保障,政府对生活困难民众的健康不能只说不做,睁只眼闭只眼。强制医保,归根结底,应该付出最大努力的是政府,政府在医疗保险上应该给予更大的资金投入。
黄翠英说,从不愿参加医保者的观点上看,并不是他们不想参加医保,而是无力缴纳医保的费用。因此,对于无力担负或难以担负医保费用的人,政府给予少缴或不缴的优惠,让每个人都能享受医保的待遇。
拒绝参保就惩罚没有法律依据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没有强制居民参加医疗保险。因此,广州市规定全民强制医保,没有上位法的依据。”昨天的辩论刚一开始,持反对意见的陈述人、广东创基律师事务所律师赵绍华就提出质疑:“医疗保障制度是国家的一项基本制度,其要求参保的居民无条件缴纳一定数额的金钱,是不是对非国有财产的一种征收行为?”此外,针对条例草案中只规定处罚违法的镇政府、街道办及学校,而没有规定处罚必须强制参保的义务人,赵绍华指出:“这样的处罚措施明显板子打错了地方,根本没有办法实施。”
叶雪文也提出,上位法对医疗保险是否强制购买并没有硬性的规定,“参加医疗保险不是一项强制性的义务,对拒绝购买人员给予强制惩罚措施无相应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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