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百姓往往喜欢把许多投资渠道跟银行比,对保险产品也不例外。这里我们姑且不考虑保险所独具的众多保障功能,单就财富积累的角度,与银行储蓄作一比较。
我们都知道,现今银行储蓄最长是5年期定期存款,实际上大部分是活期储蓄和短期定存,因为人们习惯于伺机选择收益率更高的投资机会和品种。从这一点来说,保险具有长期性、“强迫性”储蓄的特性。也就是说保险产品的功能和着力点在长远利益,而不是短期利益。因此,产品设计上具有“持有时间越长收益越大”的共性。
从资金安全的角度,根据我国《商业银行法》和《保险法》的相关规定,银行倒闭,储户的利益可能得不到保证,而投保人的利益却不会因为保险公司的倒闭受损,真正显现出保险才最保险。
2008年9月11日正式实施的《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二十条规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依法实施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必须依法转让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中国保监会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收。”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依法撤销或者依法实施破产的保险公司的清算资产不足以偿付人寿保险合同保单利益的,保险保障基金可以按照下列规则向保单受让公司提供救助:(一)保单持有人为个人的,救助金额以转让后保单利益不超过转让前保单利益的90%为限;(二)保单持有人为机构的,救助金额以转让后保单利益不超过转让前保单利益的80%为限。”这更加从法律上保障了投保人的利益。
“月光族”,反映出年轻一代的储蓄与消费观。其实,不只是年轻人,对于持有及时行乐观念的人来说,他们手里的钱即使放在银行,也很难真正实现财富积累。但许多保险产品,每年只需投入千八百的小钱,10年、20年后,就会变成一笔不小的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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