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践中,对骗保医院的处罚往往轻描淡写,而真正受到刑法处置的人员更是少之又少。
近日,央视曝光了沈阳某些医院想方设法骗保的荒诞现象:病人是演的、诊断是假的、病房是空的……
报道发出后,引发舆论广泛关注。目前,涉事的两家医院被停业整顿,公安部门已对其涉嫌骗保的犯罪行为展开调查。沈阳市政府还决定对全市医保和新农合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一次集中检查,坚决斩断骗保问题背后的利益链条。
上世纪九十年代末期,我国开始建立医保统筹基金制度。据人社部门统计,截至2018年上半年,全国医保基金结余2743.7亿元,参保人数已达到12亿人,基本实现了“全民医保”的目标。
与此同时,近些年来,随着广大民众对更高质量生活水平需求的不断提高,我国的医保报销范围和比例有了持续的扩大和提升。特别是考虑到一些大病、慢性病可能对普通民众造成较大的医疗负担,因而报销比例一再提高。
让人吃惊的是,本来是利国利民的医保统筹基金,在某些不法医疗机构眼里俨然成了可以随时咬上一口的“唐僧肉”。
从骗保的手法上来看,可谓是五花八门。比如,一些医疗机构通过“挂床住院”、虚假住院,或通过掌控“熟客”的社保卡虚开诊疗项目。
通过这些欺诈手段,这些医院增加了医疗收入。而对于“病人”来说,本应由个人账户支出的费用可由医保统筹基金负担,不少假冒“病人”甚至还可以领到医院返还的“酬劳”。
在我国,社会保险骗保行为早就被定性为“诈骗公私财物”,也就是说可追究刑事责任。然而,在实践中,对骗保医院的处罚往往仅是“取消定点医疗机构资格”、退回骗取的医保基金而已,鲜有“吊销医疗机构许可证”或“吊销执业医师许可证”等触及骗保者根本利益的惩戒。而真正受到刑法处置的人员更是少之又少。这种轻描淡写的处罚方式,无疑让那些心存侥幸者在“收益大、代价小”的诱惑下选择铤而走险。
因此,要杜绝此类骗保事件的频繁发生,就要不断加大执法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切断骗保的利益链。同时,努力完善医保定点机构管理和退出机制,从制度上堵塞欺诈骗保的漏洞。此外,对于疏于管理的监管部门,也应该追究相关的失察责任。
毕竟,医保基金是民众的救命钱,绝不能让其变成违规违法者肆意啃食的“唐僧肉”。但愿沈阳此次对骗保现象动真格,能为全国此类现象提供威慑,彻底斩断伸向民众救命钱的手。
“马思学:对骗保医院当按诈骗处理”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guandian/166844.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