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日前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决定按照10%的比例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以充分体现基本养老保险代际公平和国有企业发展成果全民共享。中央和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金融机构均在划转范围之内,另有规定的除外。(11月19日《新京报》)
将部分国有资本划转给社保基金,其目的是为了增加养老金收入来源,填充养老金缺口,以缓解未来养老金供给不足的压力。由于历史原因,现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以前,我国企业职工实行的是企业养老制度,个人不缴费,退休后由企业发放职工退休金。国企改制时则采取职工记账视同缴费的模式,造成我国养老金保障制度存在资金缺口,个人账户空转问题严重,而“划转国资充实社保”就是为了解决代际公平,填补制度性缺口,减轻下一代人的养老负担。
同时,我国养老金采取现缴现支的模式,在缴费人口总量大于领取人口之时,基本可以维持平衡状态,甚至还略有结余。然而,随着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领取人口占比越来越大,资金缺口也就随之扩大,养老金危机就此凸显。2016年我国养老保险基金当期结余约3200亿元,累计结余3.86万亿元。
至于解决的办法,专家提出了多种方案,诸如延迟退休、提高缴费比例、延长缴费年限、缩短领取年限等等,都是想弥补资金缺口。这其中,“划转国资充实社保”是由上至下实施,容易操作,容易获得最广泛的支持和认同。同时,划转比例统一为企业国有股权的10%,股权占比较小,对企业的正常运营影响不大。
而且,划转的中央企业国有股权,由国务院委托社保基金会负责集中持有,地方企业国有股权,由各省级人民政府设立国有独资公司集中持有、管理和运营。由此可见,“划转国资充实社保”不再是一次性收入,从而保障划拨股权的永续经营,不仅可以获得企业分红,还能获得国企股权增值收益。这也就意味着,随着企业的成长壮大,股权收益也就会随之扩大,可以进一步充实养老金蓄水池。
养老问题关系到全国人民的切身利益,“划转国资充实社保”只是缓解养老金危机的一个方案,而为了应对人口老龄化衍生的养老问题,仍需要采取多管齐下的综合措施,既要保障缴费者的利益,又要确保养老金制度延续下去。先采取国企股权划转、财政资金划拨等,把之前的资金缺口填满,继而对于存量养老金,扩大投资渠道,提高投资收益率,保证养老基金保值增值,这是一条务实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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