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社部、财政部共同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决定从2017年1月1日起,按照平均5.5%的幅度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此次养老金调整,预计惠及1亿多退休人员。
这已是养老金连续“13涨”,不过此次涨幅较以往有所回落,主要是由财政收入决定的,近年来财政收入有所下降,因此养老金涨幅随之回落。我国经济发展已由改革开放后持续30多年的高速发展期步入了中高速发展的“新常态”,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增速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放缓。财政收入情况与养老金涨幅之间取得平衡是必要的,相关专家也指出,今年5.5%的增幅既能够保障退休人员的实际生活水平有所提高,符合共享经济发展成果的要求,又能够适应当前经济增速下降、社保基金可持续承受能力的需要,这种增速的安排是合理可行的。
其次,老龄化程度继续增强,养老压力也较之以往更大一些。相关数据显示,目前老年人口约有2.22亿人,35%是60-65岁,将近60%是60-70岁,80岁及以上的占比11%。养老金支付压力加大,缺口自然也加大,限制了增幅。
此次调整的通知相对比较详细,规定了调整方式、范围、资金来源,以及要求各地于2017年5月31日前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批后组织实施,甚至还明确指出了落实不力的地方需要被问责。
坦白说,连续13年的涨势还是令人欣慰的,基本养老金制度除了通过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来加大投入,目前亟需解决的还包括各种具体环节,比如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加强基金征缴、完善省级统筹。扩大养老覆盖面自不必说,近年来在政府的努力之下覆盖面一直在扩大;基金征缴尽管有进步,但是仍待加强,为什么?因为现实中仍有一些执行不到位的情况,基本养老金制度原本是带有一定强制性的,它是一种政府为社会供给的最低限度的养老公共品,但是一些人尤其是企业职工并不想缴纳,当然个中原因也并不是因为主观不想得到养老保障,而是因为种种配套制度还不完善,导致缴纳起来“不划算”。
首先是因为统筹的不完善导致一些人积极性不高,养老金的领取并不是只和职工的工资收入高低挂钩,还与当地职工的平均工资挂钩,如果一个人在大城市缴纳养老保险,退休后选择在乡镇或是小城市,那么按当地的水平领取较低的养老金,显然不划算。因此,目前想要加强基金征缴就必须先尽快实现统筹,相比于跨地区统筹,省级统筹在各种统筹里的排序应该是最靠前的,也是最有可能首先实现的。
此外,目前一直备受社会关注的延迟退休迟迟未定,尽管考虑到这项政策一旦正式出台会影响巨大,决策者们可能考虑到社会需要一个接受的心理过程与时间缓冲,但是作为一种可能势在必行的改革应该尽快论证与确立,因为它也是基本养老金制度中较为基础的一个因素,许多其他的执行方面(比如加强基金征缴、进一步测算养老金缺口、确定每年的养老金涨幅等)都需要在此基础上进行。
第三,现在缺乏的是养老金制度的动态调整机制,因此这也是一部分人不愿意缴纳的原因,毕竟即时现金流比较实在,缺乏动态调整机制意味着缺乏根据消费价格来进行支付调整,那么多年以后拿到手的养老金的购买力还是个未知数。
基本养老金的改革最终以提高基本养老金的支付能力为终极依归,这不仅取决于中央较好的政策设计,同时也将取决于地方的落实,但是现实中各地执行力度也是千差万别的,政策设计应该尽快制定比较统一的标准,比如明确延迟退休的时间表,建立基本养老金动态调整机制,等等。
另外,养老制度不仅包括了基本养老金改革,商业养老保险市场也应不断完善,同时探索多种养老形式比如居家养老、社区养老等模式,比如对于失能老人来说,仅有养老金是不够的,还需要养老服务。根据国家老龄办发布的2015年“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调查”的统计结果,中国失能老人约为4063万人,占老年人口的18.3%。因此,养老制度除了基本养老金支付能力提高之外,养老服务也将是一大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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