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是处理好国家、企业、职工当前、未来,上一代人、这一代人、下一代人的关系问题。这个关系怎么调整?可能要靠保险费率作为杠杆,不同的人不同的保险费率,不同的时期不同的保险费率。
除此之外,社会保险费除了有保险功能,对交费的企业和个人都有一定的成本,它的高低会影响企业的竞争力。保险费率的高低会影响我国企业特别是制造业整体的竞争力。下面,我简单介绍一下企业是如何感受社保费率的。
2010年,我们对中外125个国家社会保险制度及缴费情况做了专门的比较分析,得出以下几个判断:
1、我国社会保险费率水平偏高。
在125个国家中有11个国家的社保费率超过40%,除中国外全部集中在欧洲,主要为发达的福利国家以及部分经济转型国家。我国是超过40%的国家,费率高于经济发达的德国、美国,也高于同处亚洲的日本、韩国。
2、企业缴付社保费率偏高。
我国企业缴付比例为30%,在所有国家中,我们仅低于法国的35.14%,意大利的31.97%,在世界位居第三。
另一方面,政府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支出比例又较低,当时我们选的是2005年左右的数据,我国是5.3%。国外的数字是3%-15%左右,我们应该处于偏低水平。
3、“以支定收”确定费率造成社保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不一致。
改革开放以前,实行现收现付的社会保障制度,职工和企业都不缴纳社保,改革以后,按“视同缴纳”支付当前的待遇,需要现在的单位、职工弥补,承载过去历史上的费用。应该来讲,目前的企业和职工的压力应该是很大的。
我国人均GDP在发展中国家属于中等偏上水平,但我们的社保费率是40%,在发展中国家位居第一。社保费率这么高,参保率就会下降一些。
最近几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保制度保障民生、调节经济的作用,近几年来我国经济下行压力逐渐加大,国家相应降低企业和职工的费率。2010年是41%,到2015年降到38.85%,降了1.15个百分点,主要是在医疗、生育方面。2017年可能要降到36.85%。也就是说,在过去3年多,我们的社保费率降低了4.15个百分点。
2014年以来,我们连续对全国民营企业进行抽样检查。这里重点讲2016年和2015年两年对比情况。2016年,在五项社会保险中,工伤保险平均参保率最高,为82.5%,其余社会保险的平均参保率均超过70%,与2015年基本持平。虽然企业的社会保险平均参保率处于较高水平,但企业全员参保率并不高,在2000多个样本里,1626份有效问卷中,为全部职工缴纳五项社会保险的企业仅占38.2%,略低于2015年的40.5%的水平。
另外,企业社保费用占企业人工成本比重有所变化。企业社保费占人工成本的比重略有上升,2016年为14.5%,比2015年的14.3%有微弱增长。但如果仔细看,不同方面还有一些细的变化。比如,社保费占人工成本比重小于10%的企业占32.3%,10%-20%的企业占45.5%。也就是说,社保费用占人工成本的比重在20%以下的,占到78%左右。有4.4%的企业成本高于30%。全员缴纳五项社会保险621家企业,社会保险缴费占人工成本的比重17.5%,比2015年同期的18.7%略有下降。
再来看看企业对政府降低社保费率的评价:一是减轻了企业负担,有利于企业发展;二是增强了企业为更多职工缴纳社保的积极性,有利于保障劳动者权益;三是受下调比例不高、缴费基数上涨、五险统一加快等因素影响,这些政策对企业减负作用不明显。增的可能比减的还要多。
基于以上情况,有几点感受。
近年来,我国社保缴纳情况逐渐改善,比例相对较高。上面讲全员缴纳社保的企业占38%多,从这个角度来讲,情况不如我们想象中的那么好。因为覆盖面小,所以比例不高,才需要以支定收。如果我们把费率降一点,扩大或者强制性缴纳,对提高覆盖面是有好处的。
二是社保费率应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及时作出调整,在经济好的时候,我们可以有比较高的费率。企业发展困难时,可以降一些费率。一方面降低企业负担,提高市场竞争力,同时增加劳动者当前的收入,提高消费比例。2015年,我到石家庄调研,一家制造业企业年产值可能在几亿元,但企业主说已经到泰国投资了,原因在国内已经不能营利,而且很辛苦。他告诉我,泰国工人工资3000块钱,与石家庄工资差不多,但别的成本低。一是贷款利率比国内低,在泰国大概是2%左右,在国内要取得贷款能得到12%的利率就不错了。这样看来,仅贷款利率就增加了10%的成本,如果企业再小一点就不只10%,可能是15%,甚至更高。
还有一个成本是社保费用成本。泰国社保费用总的比例与中国差不多,是45%。但构成不一样,企业交15%,职工交15%,国家拿15%。我国企业要交30%。如果我们让更多的企业留在国内,就应该适当降费,据我了解,今年国务院在降费方面会有大的动作。
三是在确定社保缴费基数时,应充分考虑小微企业的情况。一般小微企业实际工资比社平工资要低。如果小微企业按社平工资缴纳社保,负担更重,占比更高。所以我们建议对小微企业应以企业实际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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