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办财经研究院院长、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 许善达
财经网讯 “中国近期降低宏观税负的决策,是经历了一番实践总结和认识后做出的财税战略的重大调整。”11月18日,联办财经研究院院长、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许善达在“《财经》年会2017:预测与战略”上如此表示。
许善达认为,十八大后,有一种意见认为宏观税负低,应该提高宏观税负,另一种意见则认为应该稳定或降低宏观税负,决策层在做出最后决定前,先提出稳定,利用三年左右时间看清楚了中国税负形势,最终做出了降低宏观税负的判断。这也是1994年财税改革后,第一次提出降低宏观税负。
许善达还表示,如果按照中央近期关于降税的施政方向思考,他认为应该最先降低五险税负。而选择降低宏观税负,但又不能滥发国债,最终可能面临财政支出缺口。这个缺口如何填补?许善达认为,可以压缩一部分支出,但这远远不够,唯一可动用资源就是国有资本部分划拨充实社保基金,用国有资本收益来弥补降低宏观税负导致的缺口。
但这有一个前提条件,国有资本主要是央企占大头,而社保目前是分省统筹,因此社保必须先改成全国统筹。因为中央实行社保全国统筹,本质是将社保每年几万亿的支出责任从地方揽在己身。上收社保,这样中央和地方的支出责任划分就迈出了重要步伐。
此外,目前增值税中央和地方五五分成,但这是暂时政策,营改增后,地方税主体税种如何弥补?许善达建议,把生产环节的消费税转移到零售环节,和现在已在零售环节的车辆购置税合并,如果按去年的基数,这个规模将达到一万三四千亿。
以下为许善达发言实录:
许善达:为什么要提出降低宏观税负这样一个新的宏观战略?我认为,在十八大以后,在宏观税负问题上有一种意见要提高宏观税负,认为我们国家宏观税负太低,这种意见也是很强烈的,也是有很重要的专家在提出来。当然也有专家认为,应该降低税负,稳定宏观税负的提法,我认为是决策层在提高和降低之间没有把握做出最后决定时,先提出来稳定,稳定一段在实践中再来研究宏观税负是高还是低,是应该降低还是应该提高。三年左右的时间,决策层就看清楚中国税负的形势,做出的判断就是要降低宏观税负,我认为降低宏观税负的决策是经历了一番实践的总结和认识才做出的财税战略的重大调整。我们1994年搞改革以后,这是第一次提出来降低宏观税负。
刚才大家讲到,降低什么东西,怎么降低?我认为,最优先降低的是五险,我们的社保缴费率偏高,这已经是共识,这样跟我们供给侧改革的好几项工作协调起来。但高培勇特别强调的,不能靠发债来降低宏观税负,要降低宏观税负,又不发债,拿什么来填补这个财政支出的缺口呢?我们可以压缩一部分支出,但不可能全部依靠压缩支出来完成宏观税负的降低,我的看法是,唯一可以动用的资源,就是把国有资本划出一部分交到社保基金,用国有资本的收益来弥补降低宏观税负收入的缺口。这样一个降低还必须伴随一个条件,因为我们国有资本里头,央企占一半还要多,现在社保是分省统筹,一定要改成全国统筹,因为分省统筹央企收益的分配就是一个不可能解决的难题。
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中央要实行社保全国统筹,本身就是中央扩大了支出的责任,减轻了地方的支出责任,因为社保每年要支出几万亿,这几万亿的支出责任转到中央,中央和地方的支出责任的划分就迈出了一个重要的步伐。还有一个领域,就是中央、地方的增值税五五分成,大家都说了,这是个暂时的政策,文件里说暂定两到三年,营改增之后,地方税的主体税种,用什么作为地方税的主体税种,我的看法是,把现在在生产环节的消费税转移到零售环节,和现在已经在零售环节的车辆购置税合在一起,按照去年的基数大概有一万三四千亿。
这样的话,中央新的财税战略,三句话,第一,降低宏观税负可以落实。第二,中央地方收入格局大体不变,也可以落实,而且地方税还有一个主体的税种。第三,中央地方之间的支出责任,中央要上收,最优先上收社保。如果这几项在未来的一段时间都能够实施,财税改革就会有非常显著的效果。
《财经》年会2017:预测与战略由《财经》杂志、财经网主办,于11月17日-18日在北京举行。
(嘉宾观点据现场发言整理,未经发言人本人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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