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社会力量作为扶贫开发的重要主体,对减贫事业作出了积极贡献。随着精准扶贫战略的推进,特别是社会扶贫体制机制的健全,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的广度和深度明显提高,其作用也日益凸显。与此同时,当前社会扶贫仍存有一定问题,如在参与效度上尚未形成合力,帮扶质量和水平有待提升,各种帮扶资源有待整合,“碎片化”现象突出,包括政策分散、管理分散、资金分散、项目分散、队伍分散、对象分散、宣传分散等,亟须综合治理。
政策协调 社会力量参与扶贫的政策制定和执行主体,不仅包括政府职能部门,还包括工商联、工会、妇联、残联、共青团等组织。若缺乏有效的政策协调机制,部门间政策可能会存在一定冲突,政策执行分割现象也将越来越严重,会导致社会扶贫政策执行不力,进而带来扶贫过程中推诿扯皮、争功抢功、政策效果削弱或抵消等问题。
解决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政策的“碎片化”问题,必须从政策协调机制入手,促进不同部门、不同类别的社会扶贫政策协调配合。一方面,要建立社会扶贫管理部门间的协作分工机制,严格界定主体责任,明确不同部门的角色,推动跨部门合作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另一方面,要建立社会扶贫政策评估制度,对相互抵触、重叠、不适应新形势下精准扶贫工作的政策加以修改完善,同时对政策目标、政策内容、政策作用对象一致的政策加以整合。
协同联动 由于负责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的部门和单位缺乏协调合作,导致各类扶贫资金、扶贫项目、扶贫队伍、扶贫对象比较分散,尚未形成真正的社会扶贫合力。同时,因缺乏对社会扶贫资源整合和布局的顶层设计,一些边远贫困地区经常出现在社会扶贫的“真空地带”,社会扶贫资源得不到合理安排和高效使用。
避免社会扶贫资源投入的分散、重叠、遗漏等问题,需要建立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的联动机制,推进资源供给与扶贫需求的无缝对接。具体来讲,应该在乡(镇)层面成立承接社会力量参与扶贫的协同组织机构,所有参与扶贫的社会力量和资源须统一安排、调配和使用,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广泛参与”的社会扶贫格局。还应成立包括各类市场主体、社会组织和社会各界的社会扶贫协同联动工作小组,确保各类社会扶贫资源有序、有效衔接。
信息管理 社会扶贫管理服务工作除了要解决“钱从哪里来”,还应重视“钱花到哪里去了”,否则类似“媒体追问贵州毕节1.7亿留守儿童专项资金花哪了?”的新闻会屡屡发生。此外,各种分散的社会扶贫资源也需要整合,特别是大数据时代对信息资源管理的要求,有必要加快建设社会力量参与扶贫的信息管理系统。
一方面,要逐步建立社会参与扶贫的信息服务网络,创新社会扶贫管理工作方法,让社会各方面力量都能及时、准确、动态地掌握扶贫需求内容、强度和优先顺序,实现社会扶贫管理服务的科学化、标准化和精细化。另一方面,要积极构建社会扶贫资源使用信息管理系统,动态监管各种扶贫资源的流动和去向,彻底解决社会扶贫资源使用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建成的社会扶贫信息管理系统应该是一个开放式、综合型、共享性的信息管理服务平台,不仅能够对各类社会扶贫资源供给和扶贫需求信息进行动态管理,还能促进社会扶贫管理服务工作的公开和透明。
动态评估 在社会扶贫资源有限的条件下,只有通过开展科学的评估,才能有效决定某项社会扶贫项目是否应该介入、已实施的社会扶贫项目是否应该继续还是退出,使社会扶贫效益发挥到极致。目前,社会扶贫的参与渠道是否通畅、参与程度是否够深够广、参与效度如何,均缺乏全面系统的评估。此外,是什么原因造成假扶贫、做形式、走过场的社会扶贫负面事件也很少有准确的回应。这要求尽快制定社会扶贫的动态评估制度。首先,应在省、市、县层面成立包括工商联、工会、妇联、残联、共青团等组织参与的社会扶贫评估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部署各类社会扶贫的评估工作。其次,研究制定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开发评估的实施办法,对社会扶贫的评估原则、评估主体、评估内容、评估程序、评估方法、评估结果运用等事项做出明确规定,为全面推行社会扶贫动态评估提供政策支持。
加强宣传 当前,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的规模依然不够、参与程度仍然不够充分,很多连片特困地区农村的社会力量帮扶十分薄弱,存在着“政府热、社会弱、市场冷”的尴尬局面。究其原因,主要是社会扶贫宣传工作不到位、宣传资源分散、宣传人员不足。动员更为广泛的社会力量参与到扶贫事业中去,需要充分认识社会力量参与扶贫的意义,坚持不懈地抓好社会扶贫宣传工作。特别是要进行宣传思路和宣传方式创新,充分借助和用好各类媒体,整合宣传资源,组织一支精干高效的社会扶贫宣传工作队伍,营造良好的社会扶贫氛围。尤其是要抓好对具有帮扶能力和帮扶意愿的市场主体、社会组织和社会各界的动员宣传工作,让他们了解参与扶贫的方式和渠道,打造“人人知扶贫、人人愿扶贫、人人为扶贫”的社会扶贫大格局。
(作者单位:贵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社会扶贫“碎片化”如何治理”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guandian/134188.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