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正在构建养老金体系的三大支柱:第一支柱为政府主导的基本养老金制度,旨在保障社会成员退休后基本生活;第二支柱为政府税收激励,单位和职工自愿建立的职业养老金制度,包括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第三支柱是个人养老金账户计划,其最大的特点是由政府提供专门的税收优惠,鼓励个人参加,并根据自身需求选择不同投资工具实现资产积累壮大。
世界主流国家大多已建立多支柱养老金体系,第三支柱的个人养老金账户计划日益成为各国的共同选择。智利最早建立个人养老金账户体系,模式已被拉美12国、前苏联东欧国家及欧美一些发达国家借鉴,美国的第三支柱发展最为成熟,截至2015年末达7.32万亿美元,在美国养老金资产中占比29%,是第一支柱的2.6倍,英国、澳大利亚也建立了第三支柱,且在不断发展变革中各具特色。
随着我国人口的老龄化趋势不断加剧,第一支柱基本养老金财务压力越来越大,第二支柱只有部分有实力的企业能够运作,在此背景下,大力发展第三支柱完善我国养老金体系正当其时,意义重大。引入市场参与者,激发市场活力,发挥专业机构的投资能力则是第三支柱获得长足发展的重要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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