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基本养老基金采取逐步积累的制度模式,截止2014年底基金结存已达3.5万亿元,在不断提高基金支撑能力的同时,也出现了面临贬值影响基金安全的问题。国家出台养老基金投资政策,进行市场化投资运营,是维护基金安全,促进基金保值增值的必要措施。
一、投资运营有利于避免养老基金的隐性损失,维护基金安全。按现行政策规定,目前我国养老基金结余除预留2个月的支付费用外,只能用于购买国家债券和存入银行。由于投资渠道的局限性,过去10年,平均投资收益率仅为2%左右,低于同期年均通货膨胀率,基金资产实际处于不断缩水状态,据一些专家测算,损失约为6000亿元。随着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规模的增加,损失还会越来越来大。社会上对直接侵占、贪污、挪用养老基金、损害参保人员利益极为关注,政府主管部门也非常重视,一直在检查和查处违法违规问题。但对没有投资运营造成的隐性损失却缺乏统一认识,殊不知,基金贬值也会造成基金损失,同样会影响基金安全。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强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和监督,推进市场化、多元化投资的决定要求,国家出台养老基金投资管理办法,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
二、投资运营有利于实现基金保值增值,分享经济发展成果。随着参保人群持续扩大,基金结余规模提高得很快。2013年底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累计结余为3.13万亿元,占当年GDP(56.88万亿)的5.5%,占当年国家公共财政收入(12.92万亿)的24.2%,这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一个稳定长期的资金来源。另一方面,我国目前正值工业化中期,正是资本需求量最大的时期,保障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的交通、能源、住房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十分旺盛,而这部分长期资金的需要与养老基金长期投资的目标十分契合。养老基金通过市场化模式投资运营,既可参与到国民经济建设中去,从经济发展中分享成果,又能实现自身价值,取得高于目前银行存款的投资收益,提高退休人员的购买能力,继而进一步促进经济发展,形成两者良性循环和互利。
三、养老基金投资管理办法从制度上保证了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目前基本养老基金平均收益率只有2.32%,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和企业年金分别达到了8.36%、7.87%。可以看出,基本养老基金由于尚未形成有效的市场化投资体系, 还不及定期存款利率水平,基金保值增值面临极大压力。国务院出台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正是借鉴了全国社保基金和企业年金的有益经验,在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上,作出了一系列制度规范。
一是明确了投资原则。养老基金投资应当坚持市场化、多元化、专业化的原则,在保证基金资产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实现保值增值。所谓市场化,是指依托金融市场,通过投资于金融市场提供的多种金融产品获取投资收益;所谓多元化,是指必须对养老基金进行战略资产配置,投资于不同类型的资产,通过增加资产的非相关性使养老基金对市场的反应更加平稳;所谓专业化,是指必须由专业机构和专业人才负责养老基金的受托运营和投资管理。
二是明确了治理结构。由国务院授权的机构作为基金的受托治理主体,形成了一级信托、两级委托的治理结构(见附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养老基金结余额,委托国务院授管理权养老基金管理机构进行投资运营。受托机构作为养老基金的治理主体,再选择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进行两级委托。明确了养老基金资产独立于委托人、受托机构、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的固有财产及其管理的其他财产。
附图: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治理结构
三是明确了投资范围。养老基金的投资范围限于境内,具体包括:现金资产、金融债、企业债、政府债、可转债、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养老金产品、上市流通的证券投资基金、股票、股权、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并明确养老基金可通过适当方式参与投资国家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对于直接股权投资,则具体指向国有重点企业改制、上市, 公司,以及地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行业龙头企业。这一范围,较全国社保基金的投资范围偏窄,尤其是不包括境外投资;与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范围具有相似性。
四是明确了风控标准。主要是明确了基金的风险准备制度,规定受托机构按照养老基金净收益的1%提取风险准备金,余额达到养老基金资产净值5%时可不财提取,专项用于弥补养老金投资发生的亏损。同时对养老基金的信息披露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做出了具体规定,明确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依法对受托机构、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及相关主体开展养老基金投资管理业务情况实施监管。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对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需要说明的是,投资管理办法所说的资本市场是包括多层次结构和丰富产品的资本市场,并非仅仅指股市。事实上,养老基金的投资范围既包括了直接投资,也包括了间接投资,既包括现货市场也包括期货市场。股票类资产投资只是其中一项,且最高投资比例不超过30%。而且,在历年的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中,最高投资比例都未达到或超过30%。因此,可以认为,养老基金对于股票市场的投资风险是可控的。只要按制度执行,就会收到既维护基金安全,又能保值增值的目标。
办法出台为加快基本养老保险的市场化投资运营已经基本铺平了道路,使规模巨大的养老保险基金能够在制度规范和有效监督下,逐步纳入市场化投资运营的轨道,通过投资运营扩大基金收入来源,提高养老保障的福利水平,减轻中长期财政压力,最终实现社会保障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和为老百姓谋福祉的战略目标。
总而言之,养老金投资无法完全避免短期波动, 但从中长期来看,投资必然带来丰厚回报。而不投资才是最大的风险。
(作者系上海住房公积金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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