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蒸发,养老权益不能蒸发
文/新浪专栏 观察家 傩送
缴纳7万元养老金,账户金额蒸发只剩1万元——据统计,山东枣庄目前有600多人的养老金出了问题。而给他们办理业务的,都是枣庄市市中区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分处副主任陈俊全。当地社保部门负责人表示,“经过他的手的大部分钱没有进入基金,有时候他给你交一年的钱,剩下的就没交入基金了。”陈俊全从今年4月份就消失不见,目前正在被通缉。(新华网9月21日)
设想一下,你每年按时到社保机构缴纳养老保险,等交够了法定年限,自己也垂垂老矣,满以为可以领取养老金颐养天年,却被告知这些年你根本就没有缴费,你交的钱都被经办人员给贪污了,压根儿就没进入你的养老账户——你会是一种怎样的心情?用枣庄一位老年市民的话说:死的心都有!
枣庄这起养老金蒸发事件,从财务管理和风险控制的角度说,简直是荒谬绝伦。从收钱到出票再到盖章,竟然全由陈俊全一人包揽,并且市民缴纳保险金时,都按陈俊全的授意先打进他的个人账户,然后由他代为转进社保账户——转没转、转多少当然只有陈俊全自己知道,市民能够看到的,只有社保本上每年登记的缴费数字和收据上让人放心的鲜红印章。
如此荒唐的社保缴费操作方式,竟然在枣庄市社保部门至少存在了6年,无人过问也无人发现问题。对陈俊全来说,在这种财务制度形同虚设、监管完全不设防的情形下,贪污市民的养老金如同探囊取物。换了任何一个人,只要拥有陈俊全的社保经办人员身份,只要和陈俊全一样贪婪,都可以轻而易举地实现监守自盗,让市民的养老金凭空蒸发。
这虽然是个极端个案,危害却不可小觑,它暴露出来的是某些地方社保基金管理的混乱不堪。市民的养老金以这样“低级”的方式被蒸发,对人们参保信心的打击是难以估量的,会直接影响到人们对社保机构和社保制度的信任度——我们节衣缩食缴纳的养老金,还好端端地在那儿吗?
对养老金被蒸发的600多名枣庄市民而言,灾难不在将来,就在眼前。相当一部分市民是到了领取养老金年龄才发现养老账户出了差池,现在的问题是,他们多年的缴费不被认可——钱都进了陈俊全的个人腰包,当然不算数——因此没法领养老金。枣庄市社保部门的说法是,要么等司法机关破案追回被贪污的款项,如果现在就想领养老金,得把没有交到社保基金账户上的那些钱补上。
陈俊全早就跑路了,能不能抓到是个问号,就算能抓到,那些钱很可能早已被他挥霍一空,受害市民的养老权益又如何保障?这一事件中,罪魁祸首当然是陈俊全,他可能涉嫌渎职罪、诈骗罪、私刻公章罪等一系列罪行,但养老金被蒸发的市民是无辜的,严格说起来并无过错。
也许在当地社保部门看来,这些市民太傻,怎么能够将保险金打进陈俊全的个人账户?可实际情况是,这些打进陈俊全个人账户的钱早先确有一部分被转进了社保基金账户,说明当地社保部门对这种操作模式是默许的。至于陈俊全一人包办收费、开票、盖章,并涉嫌私刻公章,这个过程的确漏洞多多,但前来办理缴费业务的市民并没有查验公章真假和监督经办人员工作流程的义务,这些是社保部门内部管理的事情。
600多名市民的养老金被无辜蒸发,但他们原本应该享有的养老权益不应因为社保部门如此严重的管理失误而蒸发。跑路的陈俊全要抓,当地社保部门的管理失职要追究,而如何让受害市民老有所养,更是迫在眉睫的问题。从法理而言,陈俊全诈骗市民养老金的行为不仅仅是他的个人行为,也可视为一种职务行为。市民是在社保机构办理缴费事项的,陈俊全是社保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在市民眼中,这个时候陈俊全代表的不是他个人,而是社保机构,市民相信的也不是陈俊全这个人,而是他所代表的社保机构。因此,当地社保部门不能以不知道陈俊全是个“内鬼”而拒绝承担责任。并且在这一事件中,当地社保部门存在显而易见的管理疏漏,怎么可以轻飘飘地说让市民补交钱,或坐等司法机关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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