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有两条有关社保的新闻,引起人们的关注,一条是,目前我国社会保险基金规模已达47727亿元,存在银行,十几年以来的银行存款利息大约2%。在过去20年里,如以4.8%的通胀率为基准,贬值近千亿元;另一条是,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日前公布的数据显示,2014年基金投资收益额达1392亿元,收益率达11.43%,超过同期通货膨胀率9.43个百分点。
有些读者或许会认为这是两条互相矛盾的新闻,因为一个说的是社保基金的亏损,另一个说的是社保基金的盈利。如有这样的看法,当属误读,因为有两个“社保基金”,一个是“社会保险基金”,资金来源主要是参保者个人和用人单位缴纳的五项社会保险,另一个是“社会保障基金”,资金的主要来源是中央财政拨入资金、国有股减持或转持所获资金和股权资产、经国务院批准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收益。这就是说,社会保险基金主要来自参保的个人和企业,而社会保障基金则主要来自公共部门。这两项被简称为“社保基金”的基金,往往被人们混淆,引起误解。从以上的报道可知,企业和个人交纳的保险基金不但没有实现增值,而且在通胀面前有相当的缩水,而来自公共部门的社会保障基金,则不但能够保值,而且还有可观的增值。
出现这种差别的主要原因是,按照目前的政策,社会保险基金的投资渠道相当狭窄,为了保证救命钱的安全,按照规定只能投资国债或者存入银行,利息很低;而社会保障基金则允许市场化运营,有相对较宽的投资渠道,因而有更多的收益。这就是说,政策不同,导致了损益的不同。
其实,这并非社会保险基金不能保值的唯一原因。根本来说,我们并未建立确保社会保险基金经办者真正为参保者负责的制度,也未建立参保者能够有效监督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运行的监督制度。五项社会保险基金的总额达到47727亿元的规模,被碎片化地保管,不但未实现全国统筹,而且连省级统筹也未达到,一些地方还是市级统筹甚至县级统筹。碎片化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成本高昂,效率低下,各地往往将这笔钱当成唐僧肉,浪费、挤占、挪用甚至贪污社会保险基金的事,不断发生,有些地方所涉资金尤其巨大,如上海社保案,触目惊心。这必然造成社会保险基金的损失。
社会保险基金账户上的钱,大体可以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统筹账户的钱。这笔钱,并不属于哪个特定的个人,任何一个参保人只要达到条件,比如退休,比如生病住院,比如失业、生育等,他(她)都有权利从此基金账户获得资金。这就是说,统筹账户的钱,是属于全体参保者的公有财产。另一部分,是个人账户的钱。这笔钱则完全属于特定的参保者个人。以养老保险为例,参保者个人缴纳的进入个人账户的钱,虽然在退休之前不能支取,但是这钱是个人的钱,不但退休后可以按月支取,如果去世后仍有结余,则家属还能继承。总之,这就是一笔强制存款。
社会保险基金账户上的钱,不论是统筹账户属于参保者共同所有还是个人账户属于个人私人所有,它都不是政府财产,不是财政资金,不是国有资产,更不是管理者的财产。有关经办者管理者,完全是依法受托管理这部分财产。经办者负责的对象 ,就是广大的参保人。作为受托管理者,经办者不但要管好资金,用好资金,而且十分重要的是,必须要向参保人汇报管理情况,公开相关信息。但现实的情况是,社会保险基金的经办者由政府委托,向政府负责,并不向参保人负责。参保人的知情权、监督权、问责权都无从谈起。
以知情权为例。社会保险基金的经办者、管理者,对于参保人并未尽到信息公开的起码义务。比如个人账户。近些年为了弥补统筹账户的缺口,一些参保者个人账户中的资金被挪用,发放给已经退休的职工,形成空账。问题是,你拿我的钱给别人发放,经过我的同意了吗?告知我了吗?现在,到底哪些人个人账户上的钱被挪用,形成空账,哪些人的尚未被挪用,但未挪用的资金投资于什么地方,这些问题, 有关管理者从来不会告诉参保人。作为参保者你去询问,也不会有问出什么结果。如果哪天你退休了,要依法按月领取个人账户资金的时候,你也无法知道,这账户上的钱,多少是自己积累的,多少是属于投资积累的。
社会保险基金向参保人负责,必须有参保人能够切实监督问责的机制。目前,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主要来自政府职能部门。因为社会保险基金绝大多数来自参保人和企业的缴纳,无视他们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是不可理喻的。应该学习国际先进经验,建立一种吸收参保人代表和企业代表参与的基金理事会或委员会制度,强化管理者的负责任机制。在美国,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就成立了由企业代表和公民代表构成的单独的咨询委员会,各州级政府都要认真听取委员会的意见并坚决执行委员会做出的相关决定。克林顿时期曾经多次打算变革社保基金的运营方式,打算将社保基金投入股票市场,但因为很多教授和公众都强烈驳斥这个决议而没有实行。在新加坡,相关法令规定,中央公积金管理局是主要由雇主代表、雇员代表、政府代表组成的独立的准金融机构。
社会保障基金市场化投资有相当收益,而社会保险基金看得眼热,因此,近来呼吁建立社会保险基金投资体制,拓宽投资渠道的声音颇多。规模庞大的社会保险基金确实不应该躺在银行白白贬值,白白给银行做贡献,应该能够通过运营至少保证保值。但是,如果不能建立真正为参保人负责的管理机制,真正有切肤之痛的参保人的知情权、同意权、监督权、问责权都无保证,盲目拓宽投资渠道恐怕也是有很大的风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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