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谢子龙、俞敏洪、李东生等代表委员都提出降低企业“五险一金”缴纳标准的建议。我们认为,这一建议代表了广大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创业型企业的心声。
比较中外企业社会保险缴费的状况,可以说,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中国,企业的缴费标准与发达国家的企业“等量齐观”。根据目前我国社保政策的相关规定,社保五项的缴费比例,企业为29.5%-30%,个人累计达到11%左右。虽然各地缴纳社保费率的比例略有不同,但绝大部分省市的缴纳比例都在工资总额的40%以上,有的地区社保缴费比例甚至达到工资的50%。而在全球125个国家中,费率高于40%的只有11个国家,其中10个均为欧洲国家。中国是经济转型国家,社保费率超40%,如果加上12%的住房公积金,企业“五险一金”的缴费率多数已达52.5%。可以说,占工资一半以上的“五险一金”缴费费率,已成为企业与职工的难以承受之重。粗略测算,虽然,当前企业可享受多项优惠政策,但各项社保缴费总额占到企业利润近25%。作为媒体,我们在企业采访中,听到的此类抱怨不绝于耳。
诚然,健全社保体系、不断提高社保水准,乃政府造福民众之美意。不过,似乎有点超前的社保缴费费率,却带来了诸多负面效应。对职工来说,最直接的影响就是可支配收入的减少,仅靠工资生活的工薪阶层更是压力非常。此等情形,又使百姓消费“小心翼翼”,从而制约了内需的扩张。另一方面,企业为了减轻缴费压力,与部分职工特别是农民工、临时性用工达成口头协议,通过漏缴、少缴甚至是不缴等方式逃避缴纳社保之责,而这些群体为多挣“到手工资”,往往与企业协商放弃缴纳社保,因而游离于社保制度之外。这样,政府之美意就被悄悄“吞噬”了。
对企业来说,过高的社保费率增加了企业经营困难,弱化了企业活力。企业要扩张、要创新,就要引进人才、增加员工,就要增加工资总额;增加工资总额,就要提高社保缴费;增加社保缴费,就会挤压企业发展资金;企业缺乏发展后劲,就不能扩大就业,也影响了工资增长,又进一步影响了社保缴费,如此一来,就陷入了一种恶性循环。此等情形,在一些中小企业特别是使用农民工较多的制造业、建筑业、服务业、创业型企业表现尤为突出。
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了当前中国经济前进中的困难和面临的挑战,并提出要“继续实行结构性减税和普遍性降费,进一步减轻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负担”。当下,中国经济下行的压力还在持续,不少企业维持生存力不从心。我们感到,在全面落实国家一段时期以来促进企业发展的各类政策措施的同时,降低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尤其是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社保缴费标准,将是使企业轻装上阵、焕发创新动力的重大举措。
或许有人担心,降低社保缴费标准后,会影响民众之于社保福利的刚性期望值。从表面看、短期看,这种担心不无道理,但根本看、长远看,这种担心却是“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可以想见,倘若降低社保缴费标准后,企业发展后劲足了,全社会的社保体量就会随之放大,社保面也才能真正全覆盖,形成良性循环。此其一。
从另一个层面看,社会保障作为重要的民生和公共产品,政府理应加大投入。当前,社保基金的来源主要依赖企业缴费和职工缴费,财政用于社会保障的支出比例低。中央和地方财政应该践行“公共财政”理念,增加社保支出,补贴企业和个人养老保险缴费。同时,要积极稳妥地拓展社保基金的其它收入来源,包括国有资产经营收益转拨、社保基金投资收益等。果如此,善莫大焉。
应该说,社保缴费标准是一个涉及面广的全社会和千千万万个企业关心的大课题,是否应该降低缴纳标准,标准降低的程度如何厘定,哪些企业和个人最应该降低,降低后又如何确保百姓的社保水准,诸如此类的“大枝小节”,都需慎思之,明决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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