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从今年1月1日起,我区再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目前所有工作正在准备之中,预计3月份可陆续发放。
这次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的范围和对象为全区企业中凡于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国家和省规定办理退休、退职的人员,包括灵活就业人员等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退职)人员。
普遍调整基本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退休人员按每人每月129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110元标准调整;第二部分是退休(退职)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每月增加5元。
在普调的基础上,对部分退休(退职)人员适当增发基本养老金。第一类是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退休(退职)人员,缴费年限满30年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发70元;缴费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人每月增发60元;缴费年限不满20年的,每人每月增发50元。第二类是2014年12 月31日前,男年满70周岁、女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发30元。同时符合上述增发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可以重复享受。
这次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工作由区社保局通过计算机操作完成,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将于3月底前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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