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下午,达州大竹县8岁李微微与3名同伴在自家门前的河沟捡田螺,因一同伴不慎落水。为救起落水同伴,因脚底打滑,李微微不幸落水溺亡;而其余落水同伴被其余人救起。昨日,记者从达州有关部门获悉,女童李微微的救人事实已得到认定,将依照《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规定,认定李微微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目前,正在申报和评审。
当李家龙为爱女“见义勇为”荣誉称号奔波时,曾遭遇令他心痛的事。被救男童李世福的爷爷拒签《赔偿协议责任书》,致使他向保险公司索赔一事变得很被动。昨日,李家龙表示将采用司法途径,解决女儿的赔偿事宜。
家人悲痛
8岁女孩救人溺亡
4月23日,李家龙从贵州返回大竹老家,料理女儿的后事。他用当地乡亲捐的两万多元钱,为女儿操办了葬礼。因李微微死时仅8岁,按当地人的习俗,坟墓不能立碑。
“多数村民认为微微的死亡‘震动’了这个小山村,应该为她立碑造坟。”李家龙听信村民建议,在为女儿修建坟茔时,让工匠在墓碑上刻上“见义勇为小英雄李微微之坟墓”。
李家龙,今年37岁,10多年前与同村女子结婚,生了两女一子,李微微是其次女。后因李家龙得病,妻与其离婚后改嫁。
事发后,李微微救人溺亡一事传开后,当地一名拍客将李微微生前经历拍成视频,并免费刻录成光碟,赠与李家。李家龙年过六旬的母亲想孙女时,就让7岁孙子播放该视频。“微微很听话,她母亲走了,她是姐弟中最听话的,常帮我干活!”老人说着,老泪顺着褶皱的脸划下。
索赔困难
被救者爷爷拒签赔偿协议
忙完女儿的葬礼,李家龙开始向保险公司索赔。
4月28日,他从大竹县周家镇七星小学老师处拿到女儿的保险单,并被告知凭借该单据,可获得一笔赔偿款。七星小学每学期会让每名学生缴纳5元钱,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一周后,两名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到事发现场,调查确认李微微救人溺亡事情属实,让李家龙准备被救男童李世福的保险单复印件及其户口簿复印件、再写一份《赔偿协议责任书》以及李微微的死亡证明和安葬证明等手续,便能申领到数万元赔偿金。
五一过后,李家龙准备好部分资料,然而李世福爷爷(李世福的监护人)李家富不肯为他签字。为此,李家龙还曾与李家富争吵多次。
为让李家富签字,当地村社干部多次说情,李家富也没签字,并拒绝拿出户口簿。无奈之下,李家龙决定通过司法途径,寻求解决办法。
拒签原因
担忧孙子无法获得保险金
李家龙回忆,4月22日李世福落水后,李微微与弟弟李祥坤曾将其救上岸。因李世福自幼丧父,母亲改嫁,当时尚在襁褓中的李世福就与爷爷奶奶相依为命。
李家龙回家后的第二夜,李世福的奶奶罗远翠到李家帮忙。吃饭时,李家富从裤兜内掏出200元钱,递给李祥坤,作为李祥坤姐弟俩舍身救其李世福的报酬。葬礼结束后,李家龙让李家富签字,拿出李世福的保险单据,被李家富回绝。
据了解,只有获得李世福的保单后,李家龙才能申领赔偿。后在七星小学老师帮助下,李家龙拿到李世福的保单,却因没有李世福的户口簿复印件,仍无法办理保险赔偿。
据李家富的妻子罗云翠解释,“若他拿走了我孙子的保单,我孙子有事该咋办?”虽然当地村干部多次给老俩口解释,仍没结果。
律师说法
可向公安机关申请调取户籍信息
达州市东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永亮解释,李家富的行为并未构成违法犯罪,但将受到道德批判。若李家富执意不愿提供户口簿复印件,李家龙可通过法律途径,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调取李家富的户籍证明信息,同样能获得相应的索赔。
昨日,李家龙已在当地法院签字确认诉状,将为女儿承保的保险公司告上法院,希望能在未取得李家富签字的情况下,拿到女儿的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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