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期间意外摔伤造成骨折,住院上卫生间又意外滑倒撞到头部而死亡,保险公司能否就“意外”中的“意外”承担赔偿责任呢?近日,灵武市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人身保险合同纠纷的案件,原告起诉保险公司称其丈夫在单位购买了团体险,在保险期间内,丈夫因为上班时天色已黑,不小心从梯子上摔下,造成骨折,生病期间在一次上卫生间的途中,因为滑倒撞到头部致死。原告以此为由要求被告保险公司对其丈夫的死亡结果赔付保险金。
在审理过程中,灵武市法院了解到,被告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理由是,保险公司认为原告丈夫的死亡并非因意外原因致死,而是因为长期的疾病引发的死亡。而原告坚持认为,死者生前身体状况非常好,还存有两个月前的健康检查记录,证明死亡并非是自身疾病所致,而是由于意外摔倒撞击头部这一意外因素。而对于死亡原因的认定,医学上也存在着许多的困惑,不能给出一个确定的结论,大多以“有可能”来分析。在多方了解情况的基础上,灵武市法院法官多次与原、被告协商,希望原、被告能够达成调解协议,避免过程中的过多的争执。
最终,双方在法官的积极协调下,达成了协议,由被告向原告一次性支付3万元钱。承办法官说,在法律不能涉及以及不能判断的领域,我们可以通过其它的途径更有效的解决问题,也呼吁群众在购买保险时仔细阅读各项条款,并要求详尽的解释,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保险期间摔骨折 住院期间摔伤致死”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anli/57326.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16
人
人社部的一项调查显示,去年累计有3800万人中断了缴社保,意味着有23%的工作者中断缴费,该数据占城镇职工参保的一成还多。表面看,弃保纯属个人行为,但影响的却是整个社...[查看全文]
打电话、发短信、看新闻、上微薄,手机已经成为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网络也成为水电气之后又一种重要的生活资源。但我们谁没有收到过骚扰电话或是诈骗短信?...[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