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备受关注的浙江奉化倒车意外夫妻双双遇难,家属起诉保险公司索赔111万元事件有了最新进展。记者从浙江省奉化市人民法院获悉,该案已撤诉,双方达成和解,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江东支公司补偿原告方各项损失及律师费合计90万元。
6月18日,浙江省宁波奉化阳光茗都小区发生倒车意外事故,一女子因倒车发生意外,两夫妇同时遇难。
原告于2013年9月6日向奉化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11万元,商业第三者责任限额内赔偿100万元。
原告诉称,2013年6月18日,林某驾驶汽车倒入车库,因在车辆未熄火未换挡情况下察看倒车情况,导致汽车将其自己和站于汽车外的丈夫发生碰撞及挤夹,造成两人死亡。该汽车投保于被告处。两死者系夫妻关系,原告为死者家属。原告要求被告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11万元,第三者责任限额内赔偿100万元。
事故发生后,死者家属与保险公司经过了多次沟通,该案涉及的车辆投保于死者林先生名下。保险公司一方认为从保险合同的角度看,不管是被保险人还是其家属都不是保险合同中的第三者,因此交强险与商业第三者责任险都不在保险公司的理赔范围内。
近日,死者家属与被告保险公司一方达成了和解协议,人保江东支公司补偿原告方各项损失及律师费合计90万元,双方达成和解,原告遂向法院提出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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