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身份证借给亲友参保?近日,深圳市社保局光明新区公明社保站的工作人员就遭遇到一起这样的事件,市社保局称此行为非法。
【保险案例】据了解,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街道的参保人姚小姐近日到公明社保站,反映其社保卡上的头像不是本人,系其表嫂当初借用其身份证参保所致,因此申请重新更换制卡。社保站工作人员按工作流程受理了申请,拟在调查核实情况后作相关业务处理,同时也拟启动对其表嫂虚假身份参保的调查处理。
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在社会保险站工作人员调查过程中,姚小姐再次前来公明社保站,否认其之前的说法。她表示对自己社保卡头像错误的事情不清楚,并要求工作人员立即为其更改社保卡头像。基于其前后不一的表述,公明社保站立即派人到其所在工作单位走访调查。12月16日,姚小姐承认其将身份证借给表嫂使用的事实,并向深圳市社保局进行了书面情况说明。公明管理站工作人员表示,将按照工作流程,受理其变更社保卡头像的申请,并将在调查核实后为其办理头像变更,同时也将启动其表嫂用虚假身份参保的调查处理。据姚小姐自述,其表嫂2009年来深圳后,因为身份证没带在身边,于是就借用她的身份证进厂打工和参保。
深圳市社保局新闻发言人黄险峰表示,员工身份证如确实存在盗用,可向深圳市人社局反映,该局将在核实清楚情况之后进行相关处理。他说:“员工切勿将自己的身份证件借与他人使用,由此产生的后果需自行承担,如果涉嫌骗保的行为,将追究其法律责任,而广大企业在为员工申报参保时,一定要按社保经办机构的要求,认真对照查阅员工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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