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XX汽车修理厂的,您的车可以在X日前来我厂维修……”相信多数网友看到这条信息会莫名其妙,不过对于一些汽车出事故报过保险的朋友并不陌生,因为这不是个案。
近日消费者杜女士投诉,自己的车在出事故报保险后,就有修理厂主动打电话,杜女士认为个人信息遭到了保险公司泄露。律师认为,保险公司未经客户许可私自将客户个人信息泄露给第三方属于泄露公民个人信息行为,严重可触犯《刑法》。同时,修理厂与保险公司合作未经客户允许直接拿到客户个人信息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报完保险1分钟内就有修理厂主动打电话
消费者杜女士近日向中新网汽车频道投诉,今年11月份杜女士发生事故,在报完保险后1分钟左右就有修理厂主动打电话沟通维修事宜。杜女士怀疑保险公司直接把其联系方式和个人信息给了修理厂。
杜女士称,当时在报完保险后,短信收到了定损的电话和保险公司推荐的修理厂电话,紧接着就有保险公司推荐的修理厂主动打来电话,商量汽车修理事宜。杜女士很是气愤,自己还没有决定到哪去修车,就有修理厂主动找“上门推销”。
而据知情人透露,保险公司和修理厂合作并不少见,并且很多是通过互联网平台化对接,这边保险公司刚接到报案,将事故信息录入到系统,那边修理厂就可以通过系统获取到报保险人的联系方式和相关事故信息,无需通过人为的告知和转达。杜女士所遇到的就属于保险公司和修理厂平台化对接式的合作。
律师:泄露个人隐私 属于不正当竞争
北京天平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岩在接受中新网汽车频道采访时认为,保险公司把客户的信息给修理厂属于泄露个信息行为,即使是修理厂和保险公司是合作关系,也要经客户同意才能将客户信息给修理厂,泄露个人信息行为严重可触犯《刑法》。同时,修理厂通过与保险公司合作未经客户允许直接拿到客户个人信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尤其是在消费者出险的第一时间拿到客户信息,进行服务和产品的推销的行为。
类似保险公司泄露个人信息的案例并不少见,市民刘先生接受中新网汽车频道采访介绍到,每年快到保险到期的日子,各保险公司不停的打电话进行保险推销,而刘先生在此前没有过购买保险的公司也都接踵而来。刘先生称:“保险快到期的这段时间基本上被保险公司骚扰透了。”令人费解的是刘先生此前并没有与其他保险公司有过业务咨询和留联系方式,但每次打进电话的保险公司业务员对自己的信息了如指掌,刘先生怀疑自己新车上牌时信息被保险公司或者车管所泄露。
刑法中明确规定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保险公司“勾结”修理厂 报险1分钟汽修厂就上门”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anli/54036.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