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下午,在区人力社保局工伤保险科工作人员的见证下,死亡职工李某家属在用工单位负责人手中接过沉甸甸的现金共计19万元,为其历时一年的维权之路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保险案例】李某是北京某路桥养护有限责任公司的职工,负责六环路某路段的保洁任务。2012年10月31日16时许,李某在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当场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肇事司机负事故全部责任。李某的意外死亡不仅给亲人造成了精神上的巨大创伤,更导致了他们生活上的严重困难。为此,李某的妻子和弟弟多次与用工单位协商未果后,来到通州区人力社保局工伤保险科寻求帮助,要求尽快获得经济赔偿。
由于此案涉及工亡,牵涉利益巨大,工伤保险科工作人员予以高度重视。根据当事人提交的相关证据材料,工作人员第一时间找到该公司负责人了解情况。在询问后得知,死亡职工家属与该公司就工伤(工亡)基本事实并不存在争议,矛盾焦点主要集中在赔偿数额和赔偿时限上。
针对这一案件的特殊性,工伤保险科工作人员分析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争议不大,通过调解方式能够节约时间,促使死亡职工家属更快获得经济赔偿,更利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最终,在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下,死亡职工家属与用工单位达成和解协议:由用工单位一次性赔偿死亡职工家属各项费用共计19万元。至此,死亡职工家属终于结束近一年的维权之路,得到了满意的处理结果。
今年截至目前,区人力社保局工伤保险科经调解后顺利结案的工伤赔偿案件已达28起。工伤保险科本着“依法行政、以人为本”的行政理念,从劳动者的利益出发,不断调整工作方式,积极促成工伤案件的有效化解,为全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注入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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