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300余万元的跑车,开了9公里就自燃焚毁,关键问题是保险还没生效,这是媒体竞相报道的发生在北京的一起豪华超跑自燃事件。事件的发生,除了直接引起人们对超跑自燃原因的关注,背后也透射出车险“次日生效”存留的隐患。
车险理赔案例分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次日生效”看似有法可依。其中相关条款显示“投保人和保险人(保险公司)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也就是说,保险人可以约定保险合同从次日零时生效,投保人也可以要求保险合同在投保时即时生效。在投保车险时,保险公司经办人有义务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期限,由投保人选择是“即时生效”还是“附期限生效”。
但是,车主常碰到的情况是,在付费购买完车险后,保险经办人很多时候可能并没有主动提及保险生效时间的问题,而不少车主对此也没有特别关注的意识,因此车险何时生效的问题被忽略。
汽车保险专家提醒:鉴于车险“空窗期”的种种隐患,保险经理王丽提醒,车主在缴纳保费前,一定要详细询问保险单的生效时间,选择“即时生效”的方式投保相关险种才会更“保险”。另外,要避免无牌上路,注意按照保险合同条款去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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