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北京自去年开始试点施行社保卡“刷卡就医、实时结算”之后,首例利用社保卡骗保的案件在年底便浮出水面。涉案的骗保人通过向亲友借来的9张社保卡骗取药品进行倒卖,涉及医保基金近5万元。在深圳,一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在今年3月份被查出违规骗保183万元,创下了深圳建市以来涉案金额最高的骗保纪录。
重庆市于今年2月份开始施行《重庆市骗取社会保险基金处理办法》,该办法规定了七种行为属于骗取社保基金。除了自己骗社保要受到处罚,将社会保险证件供给他人骗保同样也在处罚之列。
社保卡被称为“第二身份证”,作为个人征信系统的一部分,应限于持卡人本人使用。如果持卡人将社保卡借给他人看病,除了可能被人利用来骗保,还会造成自己的医保记录不实,为今后商业保险的理赔埋下隐患。
上海曾经有过这方面的案例:一位持卡人将自己的社保卡借给患有冠心病的父亲去医院开药,后来他自己因心脏方面的毛病住院治疗,向保险公司索赔却遇到了麻烦。原来,他父亲的病史信息被记录在了社保卡里,保险公司于是认定他在投保时没有如实告知既往病史,因此拒绝给予赔偿。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与社会保障系主任吕学静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指出,“一人有卡全家用”,有可能是因为家里的其他成员享受不到社保,这类似于“沙漠绿洲现象”,绿洲要给沙漠———也就是享受不到社保制度的人以“浸润”。如果社保实现了全民覆盖,就能够减少这种违规行为的发生。
违规使用社保卡的另一大表现形式是刷卡购买非“医保药品目录”内的物品。只要没得大病,社保账户里的钱一般会富余下来,于是很多人就想着怎么把这笔钱花掉。在这种“需求”的推动下,一些药店变相地将营养品、日用品甚至烟酒出售给持卡人。通过这种方式,持卡人实现了“套现”的目的,药店也增加了销售收入。
吕学静表示,社保卡医疗账户里的钱是用来看病买药的,应该专款专用,否则就违背了发放社保卡的初衷。还有专家指出,持卡人用社保卡“套现”,只考虑了眼前利益而忽视了长远利益,其实是在透支自己的“救命钱”,最终吃亏的还是自己。
早在2002年,当时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有关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通知就明确规定,个人账户原则上不得提取现金,禁止用于医疗保障以外的其他消费支出。各地经办机构要加强对个人账户支出情况的审核和监督,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不得纳入个人账户基金的支付范围。
持卡人缺乏防范意识,也给违规使用社保卡留下了操作空间。“去年从单位领了社保卡后,一直不太知道怎么使用。”在北京市海淀区工作的张女士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其实,像张女士这样不了解社保卡的持卡人不在少数。很多持卡人不知道要及时修改初始密码,导致社保卡一旦丢失后被盗用的可能性增大。
吕学静说,在国外,一旦违法使用社保卡,就会被列入黑名单或者面临巨额罚款,处罚非常严厉。但中国的违法成本很低,人们的法制观念又比较薄弱,加上监督检查的机构和人员设置不足,致使很多人为了利益来钻空子,因此加强监管和处罚的力度很有必要。
“违法违规使用社保卡 自吞苦果”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anli/257.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