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问的是:女性50岁,到达退休年龄,社保缴费不足15年,需要继续缴纳社保。与公司签订了返聘劳务合同,如果离职,可以领到失业金吗?
这个问题其实很复杂。劳动关系问题。
女同志到达50岁,就属于到达法定工人的退休年龄了。除非我们是干部身份,否则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用人单位和我们的劳动合同就自动终止了。
劳动合同终止,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只有按照劳动合同法解除时才可以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不按劳动合同法解除,要支付赔偿金,标准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所以,还是非常复杂的。
其实,上述的前提就是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就不可以再建立劳动关系了。人社部2016年对人大代表的答复也是这种意见,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再就业,不能够再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鉴定补贴。
因此,用人单位跟劳动者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只能签订劳务合同。缴纳社保问题
签订劳务合同是不能缴纳社保的。不过《社会保险法》规定,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缴费至15年,然后领取养老金待遇。
但是怎么缴费呢?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己缴费,自己选择缴费档次。因此国家允许他们自己参加灵活就业人员保险,自己承担社会保险费用。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职工可以参加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不包含失业保险。失业待遇
有关法条中对于失业金待遇的领取存在一定的争议。
失业保险条例及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中明确,领取失业金的基本条件只有三项。第一,非本人意愿失业;第二,失业保险交费1年以上;第三,有求职意愿。
如果我们退休后参加灵活就业人员保险,不能缴纳失业保险,也就无法享受失业金待遇了。
但是有关法条存在争议在于,失业保险终止的时间。依据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失业金待遇领取终止。
可是如果我们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但是没有享受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理论上领取失业金是不可以终止的。也就是说我们应当在到达50岁时,被单位终止劳动合同时去申领失业金。可以享受最长24个月的失业金待遇。
当然也有一些地方认为,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所有的一切失业待遇都归零了。
但是,如果劳动合同终止后,没有及时去领失业金,这样就基本上相当于放弃了有关失业待遇了。因为自己不能再缴失业保险,单位也不能再缴。这样以前的累计缴费年限就浪费了。
另外,题目中说是离职,一般是个人提出离职。即使是缴纳了失业保险,个人提出离职不是非个人意愿失业,除非用人单位有违法行为,否则是不能领取失业金的。
所以,退休后的各种社保待遇非常复杂。建议年轻人还是提前缴费满15年,最起码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就不会存在这样尴尬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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