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社保缴费基数7月起调整
根据浙江省2023年度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8372元和江山市2023年度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5847元,我市2023年7月至2023年6月期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已经确定,将于7月起调整。
调整后,企业单位按2023年我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100%、300%核定的缴费基数分别为2419元、4031元、12093元;机关事业单位按2023年我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00%、300%核定的缴费基数分别为2987元、8961元;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为2023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至300%即2390元至8961元。
其中,灵活就业人员自7月份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最低为2390元,据此灵活就业人员正常最低月缴费标准将相应调整为:养老保险430.20元,基本医疗保险(不建个人账户)143.40元,大病补充保险6元,合计每月共缴纳579.60元。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每月分别增加38.70元和12.90元。
以上是浙江江山市2023社保缴费基数标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想了解社保相关知识 ,请持续关注中国社保网。
“浙江江山市2023社保缴费基数标准”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zhishi/309731.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