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发浪潮”来袭,“4+2+1”家庭模式成主流,大量老人房产需“唤醒”,然而此前上海、北京、南京等地的试点并不顺利。推行“以房养老”还需迈过几道坎?
观念之困:九成老人选择留房给子女,“靠儿不靠房”仍是主流观念
“以房养老”是指老人通过抵押房屋产权,定期取得一定数额养老金,老人去世后,银行或保险公司收回住房使用权。
这种养老方式被视为完善养老保障机制的一项重要补充。但不少人对这一新型养老方式心存疑虑。有房一族的广州市民钟女士还有几年就要退休,她以“儿女有出息,不会让父母卖房养老;儿女没出息,不会准父母卖房养老”表明对以房养老不看好。
“但存方寸地,留与子孙耕,传统观念下房产寄托了家庭太多情感,多数人是过不了‘观念坎’。”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说。
“以房养老”作为舶来品,在英法等国家之所以流行,与高遗产税有关。人们在“以房养老”和“留房产给子女但要缴纳大笔税金”之间较容易做出选择。但在我国现行税制下,人们没有动力。上海民政部门调查则显示,高达90%的老人拟将房产留给子孙,愿意倒按揭的不到10%。
保障之困:养老机构“一床难求”,即便有钱会否无处养老
对于赞同“以房养老”模式的老年人,方式不是问题,保障才是障碍。家住北京西城区的老杨略带顾虑地说:“如果卖了房子持币在手,但没有合适的养老机构,岂不还是‘前不着村后不着店’?”
“养老产品缺乏是以房养老推行的最大障碍。”全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委员傅旻说。民政部的数据显示,我国城乡养老机构养老床位365万张,平均每50个老人不到一张床。养老从业人员更是不足百万,“养老前景不明朗,没有老人愿意拿着养老钱冒险。”
傅旻认为,中国目前当务之急是加大养老机构建设,补充资源短板。“可以从税收优惠、简政放权等方面着手降低民资进入养老行业的门槛,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办养老机构,让老人住有所居、老有所养、品质有保障。”
操作之困:金融保险业务割裂,老人“担心”机构“畏难”
“以房养老”实则是一款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牵涉到保险、银行等金融机构。然而调查发现,无规可依、风险顾虑,及业务各自为营为最大障碍。中信银行于去年推出“以房养老”按揭贷款业务,是国内较早试点“养老按揭”的银行。但该业务推行以来在深圳、合肥等多地交易量为零。
“比如,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涉及银行的房产处置权,而目前银行处置只能通过法院拍卖渠道解决,银行没有这个处置能力。如果实行住房反向抵押保险,本质上也是个反向抵押贷款,而目前保险公司并不具备办理抵押贷款的资质。”中信银行合肥分行消费金融部经理邱林坦言。
多家房地产评估公司表示“没有开展这项业务”。一位评估人员说:“不是没有热情做,而是现在缺乏统一平台,业务割裂太严重。”一位保险公司高管则称:“如果国家能给我们一个政策,允许保险业做按揭贷款业务,那么我们还是可以做的。”
王振耀等专家表示,政府应当搭建好房产评估、政策咨询、纠纷仲裁等机制,并在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或保险初期,对申请人和经营机构给予一定税收优惠;对于出现房价波动,引入由政府主导的保险机构或市场化保险公司来分担风险。
政策之困:70年有限房屋产权,房屋权属变更怎么办
据上海市民政局老龄工作处处长袁俊良介绍,上海从2007年就酝酿“以房养老”,但推行多年仅成功6例,重要原因就是“居民普遍预计房价将上涨,老人会吃亏”。而对金融机构而言,当老人年迈将房产抵押时,商品房的使用年限大都已经不多,一旦房价波动下行,保险公司或银行的给付能力有限,风险也较大。如果再发生国有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根据“房随地走”的原则,建造在土地上的房屋不属于个人,那么双方当事人都会受到很大损失。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介绍,房价的高度波动性是影响以房养老交易双方博弈的重要因素。如果房价上涨,扣除贷款额、各种费用后还有剩余,则剩余归借款人或其继承人。借款人可以充分享受房价上涨的好处。但是如果房价下跌,贷款额大于房价,金融机构面临的风险很大。从防范金融风险和提高金融机构参与的积极性角度出发,70年产权到期后的确权十分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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