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省有关加快推进市场监管体系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部署要求,落实国家《“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人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服务主题创建活动的通知》和《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以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要求,深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体系建设,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守法经营、诚信服务,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进一步推进诚信服务主题创建活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诚信服务树品牌 规范管理促发展
二、活动目的
通过深入开展诚信服务主题创建活动,进一步规范诚信准则,完善服务制度,打造行业品牌,形成长效机制,不断提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服务、优质服务水平,在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中形成诚实守信、规范发展的共同理念和良好氛围,加快构建守信处处受益、失信寸步难行的良好制度环境,持续提高人民群众对人力资源服务诚信服务的满意率、美誉度。结合主题创建活动,选树一批2016年度省级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推荐一批全国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充分发挥诚信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拓展人力资源诚信服务品牌的知名度、影响力。
三、活动内容
(一)健全完善诚信服务制度。各地要指导督促服务机构不断健全服务公示、服务承诺、服务台账、服务反馈等全流程诚信服务制度。完善诚信服务制度的任务、标准、时限要求,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探索建立服务溯源制度,根据人力资源服务工作实际和业务特点,制定简便适用的服务追查溯源办法,确保服务机构提供的每项服务有案可查、失信可纠。
(二)加强诚信档案建设管理。各地要进一步建立完善服务机构诚信档案,对新设立机构必建诚信档案,对已成立机构尽快查漏补缺,逐步实现诚信档案全覆盖。加强对服务机构的设立运营、日常管理、违规处罚、抽查检查、诚信评估等方面情况的全方位记录。强化诚信档案的动态管理,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及时梳理诚信档案信用信息,探索建立人力资源服务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机制。加强对诚信档案的实际应用,充分发挥诚信档案在行政许可、日常监管、随机抽查、专项整治等工作中的作用。
(三)积极开展系列主题活动。按照《2017年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苏人社发〔2017〕2号)有关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培训计划,重点强化诚信教育培训,将诚信教育纳入从业人员日常培训内容,结合岗前培训、在职培训、专项培训等,实现全员接受诚信教育培训。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每年定期组织开展好“诚信服务月”、“创建诚信服务品牌”、“争创诚信服务窗口”、“争当诚信服务标兵”等形式多样的服务活动。鼓励服务机构积极参与各类公益性人力资源服务活动,面向高校毕业生、进城务工人员、去产能分流安置人员等重点就业群体,提供免费咨询和服务,树立行业诚信形象。
(四)建立服务机构红黑名单。各地要进一步完善机构自我评价、专家评价、社会评价相结合的诚信状况评估方式,探索第三方机构评估机制,在拓展诚信评估效用的基础上,结合市场日常监管工作情况,建立诚信机构“红名单”、失信机构“黑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充分发挥“红名单”的示范激励作用,加大对“红名单”机构的表彰、宣传和扶持力度;加强“黑名单”制度与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联合惩戒、市场退出等制度的衔接配合,切实发挥“黑名单”的约束惩戒作用。
(五)构建联合激励惩戒制度。建立人力资源市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健全跨部门、跨区域的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形成诚信受益、失信受限的制度环境。对守法诚信服务机构,加强宣传推介,实行行政许可“绿色通道”、“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加大政府采购等扶持力度,降低其市场交易成本;对违规失信服务机构,进行约束惩戒,加大对其限制、禁止力度,建立完善失信机构市场退出机制。同时,对失信机构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等,依法依规实施市场和行业限制禁入措施,使失信惩戒措施溯源、落实到人,使得“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规定落到实处。
(六)推选省级诚信服务机构和全国诚信服务示范机构。各地要在深入开展主题创建活动基础上,结合本地区服务机构情况和市场管理工作实际,严格按照我厅《关于评选表彰2011年度全省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通知》(苏人社发〔2012〕116号)、《关于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中开展诚信服务主题创建活动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3号)要求和推荐全国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的基本条件(附件1),确定推荐2016年度全省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全国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拟推荐“全国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的单位,必须两次被评定为“全省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数量不得超过我厅分配的“全省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数”(附件2)的30%,对上报拟推荐的服务机构要明确推荐顺序。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诚信服务主题创建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动员,建立健全政府部门指导推动、行业组织自律协同、服务机构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开公正、严格把关、优中选优的原则,加强与工商、税务、社会保险、劳动保障监察等部门的信息对接和协调联动,真正把诚信服务水平高、示范引领作用强的诚信典型选树出来。
(二)强化考核公示及奖惩管理。各地要向社会公示评选推荐工作情况,接受社会监督。我厅将会同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邀请有关专家、服务对象、服务机构代表,对拟推荐的机构进行评估,并通过我厅网站向社会集中公示。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确定的“全国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各地政府在购买公共服务时要给与优先考虑。对已经选树的诚信服务机构,一旦发现有不诚信行为,将予以取消。
(三)积极营造舆论氛围。各地要充分利用报刊、广电、网络及新媒体平台,大力宣传报道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诚信服务主题创建系列活动,尤其要宣扬涌现出的诚信示范典型,营造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的良好环境氛围。
(四)注重总结交流。各地要及时总结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加强交流,互相学习成功经验,不断提升市场管理水平。各地2014年以来开展诚信体系建设及主题创建活动的基本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工作建议等要形成书面材料,连同《2016年度全省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名单》(附件3)、《2016年度全省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评选推荐表》(附件4)、《全国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推荐表》(附件5),对拟推荐的全国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还须报送该单位提交的证明诚信情况材料及评估部门在评估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有关材料的复印件。以上材料请于7月15日前以电子档和纸质形式报我厅人力资源市场处。
附件:
1、全国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基本条件
2、2016年度全省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评选名额分配
3、2016年度全省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名单
4、2016年度全省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表
5、全国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推荐表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6月8日
点击下载附件:2、2016年度全省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评选名额分配
点击下载附件:3、2016年度全省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名单
点击下载附件:4、2016年度全省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表
“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服务主题创建活动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180号)”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fagui/163552.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