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岁的王贵2013年在施工过程中从高架摔落,致使左跟骨粉碎性骨折,经认定系工伤,为9级伤残。因建筑公司未与王贵签订正规劳动合同,也未给其缴纳社保,致使王贵无法享受任何工伤待遇。在四川省总工会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帮助下,日前,王贵已申请到仲裁。(见10月28日《工人日报》)
社会保险,由于地域和接续问题往往为不少农民工所忽视。季节性的工作特点、候鸟式的迁徙,都为农民工的社保接续带来障碍。所以,农民工多追求工资的足额按时发放,而对于劳动合同和社保,却不太关心。
这种状况埋下太多劳动争议隐患。一旦发生事故出现工伤,雇用单位便会以没签劳动合同为由而拒绝承担责任。如果再缺少证据,工会等组织进行法律援助也会困难重重。由于职责所在,工会法援人员不会放手不管,但往往需要千辛万苦去找间接证据。一般来说,如果农民工有维权意识,维权成本原本不应这样巨大,而且调解和诉讼也存在不成功的可能。
诚然,《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颁行多年,在各级党政和工会组织的积极配合下,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已大幅减少。但是,和工资几乎同样重要的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得不到落实的并不是少数。
近日,王贵所在的四川省总工会联合省人社厅等部门针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的专项检查发现,在劳务派遣企业和使用劳务派遣用工的单位,旅游企业,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制造、采矿、餐饮和其它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中,总计检查2.04万户,涉及劳动者93.73万人。结果显示,有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违法行为3127件,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案件涉及5.14万人;违反最低工资规定和拖欠工资案件687件,涉及金额3627.59万元;未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登记案1099件;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案776件。
仅是一个省的选点检查,就暴露出几百件、几万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案件,全国的情况虽然不能简单地将这些数字乘以我国省市区的总数,但在实际生活中,与王贵一样处于“无保障”工作状态下的农民工并不少见。
不少农民工把外出打工当做农闲时挣外快,“干一票是一票”,没想到其中存在的风险,更没有预想规避办法。再加上一些企业的岗前培训浮皮潦草,实际操作过于粗放,都给事故发生埋下隐患。如果再没有劳动合同和社保护佑,一旦出了工伤便束手无策,严重者如果得不到及时救治,给个人和家庭造成的灾难不可想象。
所以,农民工外出打工一定要有法治观念、维权意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倡行依法治国,为遏制无良雇主行为和广大农民工依法维权创造了大环境。但是,国家政策的落实有一个过程,具体案件的审理也需要证据。农民工一定要未雨绸缪,那种出现工伤才想起赔偿、才求助于社保的做法必须纠正。
王贵的仲裁已被受理。愿其他农民工引以为戒,不再走这样的弯路。
“打工路上:莫待工伤发生才知社保重要”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anli/73796.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